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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 虫子的唾液有腐蚀性,又因为生活习性问题导致四肢细菌病毒极多,被抓伤后极容易引发高烧,甚至血液疾病。
为了让人们没有后顾之忧,沉云乡在医药方面下了血本,除了研制驱虫药,就是研制高效急救药。
换好药品之后,俞蘅留下一部分在林家,其他的带走了。
天下无不散之宴席,现在林家已经有了自保能力,甚至过上比其他人好上一些的日子,身体健康,他也没什么好担心的了。
离开的那一天,不知道是不是母子连心,林双凤突然就红了眼眶。
“你还没有离我这么远过……”
林恒安上的是本地大学,特地办了走读,天天回家吃晚饭睡觉。虽然性子外向爱玩,不过非常有分寸,一般都是在本市溜达,偏僻的地方从来不去,去过最远的某洲旅游,还是一家人一起去的。
危险的活动也不参加,就算想学射击,也去正轨俱乐部。
实实在在一个老实本分的富二代,林双凤对这个儿子疼得不行。一想这个任务一去就要去半个月,心里非常舍不得。
“好好照顾自己,妈不用你做英雄,打不过就跑,一定要活着回来。”
这话……林荣标左右看看,没人看着他们家这才放心。
哎哟这种话怎么可以在人前说呢?咱悄悄在家里说不成吗?让人听见了多不好,给儿子穿小鞋怎么办?
林荣标赶紧说:“双凤啊,恒安都懂的,你就别念叨了,让他心里老是记挂着你的话,分心了怎么办?”
“喔噢对对!我不说了!”
告别众人之后,俞蘅开车往大门那边而去。
他并没有报名,所以没有去报道,只是将车停在一边,等大部队出发了,才坠在旁边一起离开沉云乡。
等在一处路口,他就将车拐到另一个方向。这次出门他计划已久,如果没有这次蒲庄任务,他也会找借口外出的。
目前,他已经把[健体通则]修炼到四层,身体机能、四肢五感也达到一个新水平。结合多年的战斗经验以及这阵子的多番试验,他肯定自己已经具备孤身在外活动的能力。
只要没有遇上收容所广播中说的,超大型母虫及其虫卫军的攻击,他一定能够应对得过来。
当然了,这个“应对”不是正面扛,而是溜。
两天之后,俞蘅终于来到第一个目的地,华县的隔壁市。
其实虫子跟丧尸还是有一点不一样的。比如说,丧尸是凭借着科学家一直无法解释的觅食本能,坚定地朝着人类聚居的地方走去。
就算是城市深处的丧尸,虽然也在城市中乱撞,不过大致的活动方向,还是越来越往城外的,因此各个安全区和基地,才会每隔一年半载遇上一回丧尸潮。
而虫子是活物,它们的觅食本能更加灵敏。不过有一点跟丧尸不一样,丧尸只吃人和活的动物。虫子虽然食谱中最爱的是人类,其次是活的动物,但是花草树木、水啊泥巴啊……它们也能吃!通通列在它们的食谱内。
所以这种强大的生存能力在让人类心惊的同时,也有一点诡异的放心,虫子食谱如此之广泛,并不死咬着人类不放,对人类来说应该是好事、吧?
现在俞蘅进了城,刚从国道拐进一个小镇,就看到一小片虫子趴在脏污的沿江路边,正在啃绿化带中的花草。
听到声响陆续抬头看,俞蘅眼中立刻出现一大排红灯笼,纷纷朝着他的方向移动过来。
没有理会这些拦路的虫子,他的车经过多次改装,抵挡这些拦路的小型虫子绰绰有余。
找到适合的地方之后,他就将车停下来锁好藏好,主要是防止车被其他幸存者摸走。
锁好车库的铁门后,俞蘅往看中的方向跑去,刚刚开车过来的时候他仔细看过路标,知道那边是商业街。
到了商业街,俞蘅顺利找到三家书店,虽然都是中小型的,但是收获也还可以。
夜晚降临之后,他找了一个高楼顶楼,压好门窗后才开始煮晚饭。
这样的日子他过了很久,有时候忘了数日子,几次之后,他也不确定自己出来多长时间了。
等到气温升高的时候,他的[健体通则]也上了五层,接近六层了。
他也早已经离开原先的城市,到了下下一个目的地。期间受过几次重伤,最后都撑了过去。基因改良液服用之后,身体优秀的续航能力就体现在这里了。
自身的修复康复能力强,加上还年轻,养好伤之后,俞蘅又继续自己的工作了。
有时候,他会想起那个晚上,无能为力、任人宰割。以前跟着他妈看电视,看到一些电视情节中,主角喊着“你伤害的是我的尊严!”那种文艺的台词,他一直是不感冒的。
直到他被宣阳宗的人篡改掉记忆……他才真正体验到那种羞辱,那是比艰难生存更加让他从灵魂燃起怒火的记忆。
也许他贪心了。一开始只是想活下去,现在则想要更多。
想到这里俞蘅笑了笑,就着昏暗的烛光搅拌一下锅里的的稀饭,热烫的烟气糊在脸上,香气在鼻尖窜。
既然现在地位不对等,那就尽力去提高自己的实力,
“我会成功的。”俞蘅在心里说。
p; 虫子的唾液有腐蚀性,又因为生活习性问题导致四肢细菌病毒极多,被抓伤后极容易引发高烧,甚至血液疾病。
为了让人们没有后顾之忧,沉云乡在医药方面下了血本,除了研制驱虫药,就是研制高效急救药。
换好药品之后,俞蘅留下一部分在林家,其他的带走了。
天下无不散之宴席,现在林家已经有了自保能力,甚至过上比其他人好上一些的日子,身体健康,他也没什么好担心的了。
离开的那一天,不知道是不是母子连心,林双凤突然就红了眼眶。
“你还没有离我这么远过……”
林恒安上的是本地大学,特地办了走读,天天回家吃晚饭睡觉。虽然性子外向爱玩,不过非常有分寸,一般都是在本市溜达,偏僻的地方从来不去,去过最远的某洲旅游,还是一家人一起去的。
危险的活动也不参加,就算想学射击,也去正轨俱乐部。
实实在在一个老实本分的富二代,林双凤对这个儿子疼得不行。一想这个任务一去就要去半个月,心里非常舍不得。
“好好照顾自己,妈不用你做英雄,打不过就跑,一定要活着回来。”
这话……林荣标左右看看,没人看着他们家这才放心。
哎哟这种话怎么可以在人前说呢?咱悄悄在家里说不成吗?让人听见了多不好,给儿子穿小鞋怎么办?
林荣标赶紧说:“双凤啊,恒安都懂的,你就别念叨了,让他心里老是记挂着你的话,分心了怎么办?”
“喔噢对对!我不说了!”
告别众人之后,俞蘅开车往大门那边而去。
他并没有报名,所以没有去报道,只是将车停在一边,等大部队出发了,才坠在旁边一起离开沉云乡。
等在一处路口,他就将车拐到另一个方向。这次出门他计划已久,如果没有这次蒲庄任务,他也会找借口外出的。
目前,他已经把[健体通则]修炼到四层,身体机能、四肢五感也达到一个新水平。结合多年的战斗经验以及这阵子的多番试验,他肯定自己已经具备孤身在外活动的能力。
只要没有遇上收容所广播中说的,超大型母虫及其虫卫军的攻击,他一定能够应对得过来。
当然了,这个“应对”不是正面扛,而是溜。
两天之后,俞蘅终于来到第一个目的地,华县的隔壁市。
其实虫子跟丧尸还是有一点不一样的。比如说,丧尸是凭借着科学家一直无法解释的觅食本能,坚定地朝着人类聚居的地方走去。
就算是城市深处的丧尸,虽然也在城市中乱撞,不过大致的活动方向,还是越来越往城外的,因此各个安全区和基地,才会每隔一年半载遇上一回丧尸潮。
而虫子是活物,它们的觅食本能更加灵敏。不过有一点跟丧尸不一样,丧尸只吃人和活的动物。虫子虽然食谱中最爱的是人类,其次是活的动物,但是花草树木、水啊泥巴啊……它们也能吃!通通列在它们的食谱内。
所以这种强大的生存能力在让人类心惊的同时,也有一点诡异的放心,虫子食谱如此之广泛,并不死咬着人类不放,对人类来说应该是好事、吧?
现在俞蘅进了城,刚从国道拐进一个小镇,就看到一小片虫子趴在脏污的沿江路边,正在啃绿化带中的花草。
听到声响陆续抬头看,俞蘅眼中立刻出现一大排红灯笼,纷纷朝着他的方向移动过来。
没有理会这些拦路的虫子,他的车经过多次改装,抵挡这些拦路的小型虫子绰绰有余。
找到适合的地方之后,他就将车停下来锁好藏好,主要是防止车被其他幸存者摸走。
锁好车库的铁门后,俞蘅往看中的方向跑去,刚刚开车过来的时候他仔细看过路标,知道那边是商业街。
到了商业街,俞蘅顺利找到三家书店,虽然都是中小型的,但是收获也还可以。
夜晚降临之后,他找了一个高楼顶楼,压好门窗后才开始煮晚饭。
这样的日子他过了很久,有时候忘了数日子,几次之后,他也不确定自己出来多长时间了。
等到气温升高的时候,他的[健体通则]也上了五层,接近六层了。
他也早已经离开原先的城市,到了下下一个目的地。期间受过几次重伤,最后都撑了过去。基因改良液服用之后,身体优秀的续航能力就体现在这里了。
自身的修复康复能力强,加上还年轻,养好伤之后,俞蘅又继续自己的工作了。
有时候,他会想起那个晚上,无能为力、任人宰割。以前跟着他妈看电视,看到一些电视情节中,主角喊着“你伤害的是我的尊严!”那种文艺的台词,他一直是不感冒的。
直到他被宣阳宗的人篡改掉记忆……他才真正体验到那种羞辱,那是比艰难生存更加让他从灵魂燃起怒火的记忆。
也许他贪心了。一开始只是想活下去,现在则想要更多。
想到这里俞蘅笑了笑,就着昏暗的烛光搅拌一下锅里的的稀饭,热烫的烟气糊在脸上,香气在鼻尖窜。
既然现在地位不对等,那就尽力去提高自己的实力,
“我会成功的。”俞蘅在心里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