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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乾康元七十一年、七月二十六、未时、庆元居内室】
徐恪昨夜与李秋商议完之后,便决定先从查找杭州大牢内的冤案入手,以期寻到突破口,可拿来对付汪再兴。
今日一早,徐恪便命魏嘉诚以青镜司百户之名前往杭州府大牢,专门重审汪再兴甥女一案。
不想,才过了不到两个时辰,魏嘉诚就面带沮丧地回到庆元居中,向徐恪禀报道,他审问了汪再兴甥女半天,虽好话说尽,可对方仍是一口咬定自己并无冤情,并且,那女子似乎心志颇坚,已决心赴死,任凭魏嘉诚苦苦劝说了长时,依旧无动于衷。
这一下,徐恪心中顿感匪夷所思……
俗语云:“好死不如赖活”,从来都是死刑犯眼巴巴地盼着有人能替他申冤翻案,从未曾听说,竟有一个死刑犯会拒绝申冤翻案的机会而一心求死。
蝼蚁尚且贪生,何况人乎?
看来,这其中必有隐情。
这反而激起了徐恪重新查案的决心。
徐恪取来魏嘉诚从大牢内强索而来的案卷,粗略翻看了一遍,发觉人犯姓徐,名有容,现年一十八岁,其父名徐盛直,母名汪文馨,上有一姐,名徐有仪,下有一弟、一妹,名徐有才,徐有识。
依照案卷所录,徐有容尚待字闺中,并无婚配,便长期与相邻一条街之外的沽衣店店主汪鑫有染,两人常有书信往来,用词浮艳轻佻不堪入目,一个月前,徐有容竟筹划谋害其寡母汪文馨,欲携其家产与汪鑫私奔,幸被汪鑫举告至官府,才未使徐有容阴谋得逞,并得以让其母汪文馨保全了性命……
徐恪随即问魏嘉诚,这徐有容之父徐盛直乃是何许人也?他是如何亡故的?其遗孀汪文馨与徐有容是亲生母女么?
魏嘉诚忙回禀道,以他从大牢内打听出的消息来看,汪文馨并非徐有容的生母,乃是徐盛直中年丧妻之后另娶而来。徐家现有的三女一儿,也只有最小的儿子徐有才是汪文馨亲生,其余皆是徐盛直前任正妻所生。并且,那汪文馨正是汪再兴的亲姐。
徐盛直祖上曾追随太祖与太宗平定天下,以军功授爵南乡县公,到了徐盛直这一代,除世袭县公之外,还以其武艺出众、才干超拔被授予杭州府步军营折冲都尉一职,长期镇守在杭州。一年前,徐盛直奉调随军出征萧国,却不幸战死于沙场,从此之后,徐家的几位儿女就只能和寡母汪文馨一道生活。好在,朝廷对徐家抚恤甚厚,徐盛直生前又广置田产,故而主男虽卒,一家人生活却也无忧。
魏嘉诚又特意禀道,其实徐盛直前任正妻除生有三女之外,尚有一男,名徐有量,今年十六岁,原本已到了袭爵的年纪,却在半年前无故失踪,至今未归,其继母汪文馨向官府备案之后,官府也未曾派人追查。
徐恪将此案的前因后果叠加在一起之后,案情真相便已昭然若揭,他再看案卷后汪再兴的判决,顿时恼怒异常,只见上面赫然写着,主犯徐有容,犯与人通奸,犯大逆不道,判斩首;从犯汪鑫,犯与女子通奸,不过因对方勾引在先,虽有小过,然念其检举有功,故判臀仗二十,并流徙岭南,但可以罚银一百两抵罪。
就算同样是通奸之罪,女犯却要斩首,而男犯只需上交一百两银子,便可无罪开释。
天底下哪有这样的道理?!
依据魏嘉诚所打听来的情况,这徐有容一案,前前后后均是汪再兴亲审,而判定徐有容通奸罪名成立的证据,无非是在徐有容闺房中搜到的几封书信,以及暗藏于内室角落中的几件男子衣物。
仅凭这么一点证据,以及汪鑫一面之词,就将一位少女全部的清白名声毁去,还要判她一个极刑,此案非但疑点重重,冤情重大,兴许还藏着什么不可告人的目的。
然而,就算任何人都能看出徐有容一案中所含的冤屈,可徐有容自己,却偏偏不愿翻供,并一心赴死,这... -->>
【大乾康元七十一年、七月二十六、未时、庆元居内室】
徐恪昨夜与李秋商议完之后,便决定先从查找杭州大牢内的冤案入手,以期寻到突破口,可拿来对付汪再兴。
今日一早,徐恪便命魏嘉诚以青镜司百户之名前往杭州府大牢,专门重审汪再兴甥女一案。
不想,才过了不到两个时辰,魏嘉诚就面带沮丧地回到庆元居中,向徐恪禀报道,他审问了汪再兴甥女半天,虽好话说尽,可对方仍是一口咬定自己并无冤情,并且,那女子似乎心志颇坚,已决心赴死,任凭魏嘉诚苦苦劝说了长时,依旧无动于衷。
这一下,徐恪心中顿感匪夷所思……
俗语云:“好死不如赖活”,从来都是死刑犯眼巴巴地盼着有人能替他申冤翻案,从未曾听说,竟有一个死刑犯会拒绝申冤翻案的机会而一心求死。
蝼蚁尚且贪生,何况人乎?
看来,这其中必有隐情。
这反而激起了徐恪重新查案的决心。
徐恪取来魏嘉诚从大牢内强索而来的案卷,粗略翻看了一遍,发觉人犯姓徐,名有容,现年一十八岁,其父名徐盛直,母名汪文馨,上有一姐,名徐有仪,下有一弟、一妹,名徐有才,徐有识。
依照案卷所录,徐有容尚待字闺中,并无婚配,便长期与相邻一条街之外的沽衣店店主汪鑫有染,两人常有书信往来,用词浮艳轻佻不堪入目,一个月前,徐有容竟筹划谋害其寡母汪文馨,欲携其家产与汪鑫私奔,幸被汪鑫举告至官府,才未使徐有容阴谋得逞,并得以让其母汪文馨保全了性命……
徐恪随即问魏嘉诚,这徐有容之父徐盛直乃是何许人也?他是如何亡故的?其遗孀汪文馨与徐有容是亲生母女么?
魏嘉诚忙回禀道,以他从大牢内打听出的消息来看,汪文馨并非徐有容的生母,乃是徐盛直中年丧妻之后另娶而来。徐家现有的三女一儿,也只有最小的儿子徐有才是汪文馨亲生,其余皆是徐盛直前任正妻所生。并且,那汪文馨正是汪再兴的亲姐。
徐盛直祖上曾追随太祖与太宗平定天下,以军功授爵南乡县公,到了徐盛直这一代,除世袭县公之外,还以其武艺出众、才干超拔被授予杭州府步军营折冲都尉一职,长期镇守在杭州。一年前,徐盛直奉调随军出征萧国,却不幸战死于沙场,从此之后,徐家的几位儿女就只能和寡母汪文馨一道生活。好在,朝廷对徐家抚恤甚厚,徐盛直生前又广置田产,故而主男虽卒,一家人生活却也无忧。
魏嘉诚又特意禀道,其实徐盛直前任正妻除生有三女之外,尚有一男,名徐有量,今年十六岁,原本已到了袭爵的年纪,却在半年前无故失踪,至今未归,其继母汪文馨向官府备案之后,官府也未曾派人追查。
徐恪将此案的前因后果叠加在一起之后,案情真相便已昭然若揭,他再看案卷后汪再兴的判决,顿时恼怒异常,只见上面赫然写着,主犯徐有容,犯与人通奸,犯大逆不道,判斩首;从犯汪鑫,犯与女子通奸,不过因对方勾引在先,虽有小过,然念其检举有功,故判臀仗二十,并流徙岭南,但可以罚银一百两抵罪。
就算同样是通奸之罪,女犯却要斩首,而男犯只需上交一百两银子,便可无罪开释。
天底下哪有这样的道理?!
依据魏嘉诚所打听来的情况,这徐有容一案,前前后后均是汪再兴亲审,而判定徐有容通奸罪名成立的证据,无非是在徐有容闺房中搜到的几封书信,以及暗藏于内室角落中的几件男子衣物。
仅凭这么一点证据,以及汪鑫一面之词,就将一位少女全部的清白名声毁去,还要判她一个极刑,此案非但疑点重重,冤情重大,兴许还藏着什么不可告人的目的。
然而,就算任何人都能看出徐有容一案中所含的冤屈,可徐有容自己,却偏偏不愿翻供,并一心赴死,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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