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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寒冷的冬季,自有它的美妙,至少在某些人眼中是这样的。”
冬日临近,就在这草木凋零的、本非旅游佳季的时节,举世闻名的传奇式大富豪、斯派克集团现任总裁林正维竟然携秘书乘专机飞抵b市。这番话就是他刚下飞机接受闻风而来的记者采访时所说。
林正维早年曾是进行环球徒步旅行的旅行者,在不到一年前,突然爆出林氏家族林老太爷私生子的身份,从林老太爷手中继承了硕大家业,尤其是被称为“林氏皇冠上的明珠”的斯派克集团。天降横财、一夜暴富的他,不知让多少人羡煞;就连林氏家族内部,也充满妒火。别的不说,一直生长于媒体灯光下的林氏子孙,就有不少人自称自己才是正宗林氏,林正维这突然冒出来的外人算什么,哭哭啼啼抱怨林老太爷为什么把财产悉数给了他。报章、网络上自然不会放过这个敏感话题,长篇累椟进行了报道。只可惜,林正维是林老太爷临终前在病榻上亲自宣布为继承人的,在场的全是社会各界有足够份量的证明人,而且还聘请了专门的遗嘱公证人,这才让那些“正宗林氏子孙”再怎么闹也无济于事。
自从成为大富豪并接管斯派克集团后,林正维屡有惊人之举,一反以保守、自私著称的林氏传统,不仅铁面无私地将许多占据高位、却什么事也不干,有着“吸血鬼”、“二世祖”之称的少爷、小姐赶出家族企业;还划出大笔资金兴办公益事业、捐助慈善事业。虽然林正维受到社会上的一致好评,但林氏内部充斥着反对之声,诸如“刚愎自用”、“胳臂肘向外拐”、“假惺惺收买人心”之类的恶言不绝于耳。是啊,没得到本以为是囊中之物的巨额遗产,只分到仅能维持“一般富裕家庭”水平的“小额”财产,对于早已习惯奢靡浪费的他们而言,又怎么能适应、怎么能甘心呢?
林正维对此只是一笑了之,依旧故我地推行自己的政策,不到半年时间,就在企业内部、社会上树立了自己的威望,成为广受敬仰和爱戴的人。反对他的声音,只存在于林氏家族内部,而且逐渐销声匿迹——当然,只是由明处转向暗处。
这次他携秘书来到b市,不知道又会有什么惊人之举,所以深受媒体和大众关注。
“晓龙,快看,这就是那个林正维!”妈妈一指电视,对埋头吃饭的叶晓龙说道。
叶晓龙边吃边说:“老妈,你什么也喜欢看新闻了?你不是说,一边吃饭一边看电视影响消化么?”
“呦,你可不知道,人家才不到四十岁,就已经是世界上数一数二的大富豪了,而且人又英俊、还是单身……是无数女孩子心目中的白马王子!”说着,叶妈妈的脸颊居然红了起来,连忙用双手捂住。
叶晓龙坏笑道:“哇,老妈,你该不会是喜欢上人家了吧?不过……你也不看看自己的年龄,人家可是女、孩、子心中的白马王子,而不是妈妈们的理想丈夫。”
叶妈妈的脸马上阴沉下来:“你什么时候学贫嘴了?快好好吃你的饭,吃完饭就去读书!”
“让看也是你,让吃也是你……唉!”叶晓龙叹了口气。难道,这就是说实话的下场吗?
正在想,电视里突然传来熟悉的声音:“请问,您这次光临本市,和林茂庆被杀一事有关么?”
“这不是老爸么?”看着电视上出现的熟悉面孔,叶晓龙放下饭碗,仔细去听。不光因为是老爸采访,他也对林茂庆被杀一事略知一二,因为那天正是酷似朱灵灵的女生被绑架的日子,可他还不能将两件事联系到一起去。
林茂庆的爷爷,是林老太爷的亲弟弟,早年就分得一部分家产自立门户,建立了林氏重工。不过俗话说得好,“藕断丝连”,他们兄弟之间还保持着千丝万缕的联系。自从林正维接管斯派克集团后,许多林氏子孙就转而投靠林茂庆,做出一副唯他马首是瞻的样子。可这林茂庆本人太不争气,父母早丧,在爷爷的溺爱下长大,是个除了吃喝玩乐就一窍不通的花花公子,要不是另有能人暗中支撑,早就把家产败光了。就在一周前,林茂庆在郊区一幢别墅中被人残忍杀害。报纸上只用“现场惨不忍睹”来形容,但据前去现场采访的叶爸爸说,整个房子四周散落着几十具尸体,远隔几百米就能闻到血腥味,许多年轻的女警察看过现场后都吐了。一众全副武装的保镖悉数丧命于冷兵器之下,而且伤口并非是一般利刃或钝器造成的,而像被野兽的爪子撕扯的。林茂庆本人则被施以凌迟似的,浑身被割得血肉模糊,最后还被绳子之类的东西勒成两断。房间内也被破坏得凌乱不堪,但痕迹同样古怪,似乎是野兽闯入造成的。但是,现场似乎被有专业知识的人刻意清理过了,并没发现任何有价值的线索,也没发现野兽的脚印。
叶晓龙曾经和朱雀讨论过这件事,他的想法是妖怪作案,不然上哪去找能将冷兵器运用得如此出神入化的人?可朱雀却说不急着下结论,因为现在到处都有异能特警执勤,妖怪才不会无缘无故犯这种案,暴露自己的存在。旦凡生活于都市的妖怪,都有精明过人的智慧,一方面享受着人类创造的文明,一方面谨慎地保守着自己身份的秘密。他们如果想要财富,无论偷、骗、抢,再怎么也不用杀人;而想杀人,就要做得天衣无缝,看起来像人类谋杀案;而要吃人,就不会留下骨头渣;反正绝对不会无缘无故干这种惨状惊天动地、却没有直接利益的傻事。否则,这不等于对人类宣告自己的存在么?叶晓龙一想也是,就只能继续让这疑案疑下去了。
由于警方的调查进展缓慢,这几天这件血案已经逐渐凉了下去,没想到林正维的出现,再度勾出了这件事,而且是叶晓龙的爸爸在采访时问的。
镜头一转,拍到林正维。只见他身着一身做工考究的青色绣金大衣,黑色滚边上用金线绣出接连不断的龙形纹饰。他是个身材健壮,而且很有风度的男士,那张棱角分明、焕发着成熟气息的脸对女性很有杀伤力。那张脸,叶晓龙觉得似乎在哪里见过,不过记忆沉睡在大脑的某个深处,死活想不起来到底是在哪里见过的。
林正维一开口,那播音员一般、富有磁性的深沉声音也会让许多原本没看画面的人回头:“我只是向往以前闲云野鹤的生活,到这里散散心,因为这里是曾给我留下美好回忆的地方。至于林茂庆被杀一案,我想这是警方的工作范围,应该与我无关。不过说句公道话,对于他的品行,我也有所耳闻。我想,或许说是‘多行不义必自毙’也不过分吧?”他的声音像一块石头,突然在叶晓龙心中激起千层浪:“这声音……原来是他!!!”
如果留成络腮胡子,再把头发扎成马尾,这形象叶晓龙就再熟悉不过了!林正维,就是那天从变异魔兽手中救下叶晓龙的人!他说过有缘就会再见,可惜一直没问扎尔,他到底是谁。他为什么会在公开场合露面呢?而且,为什么有着那样显赫的身份?一个个谜团在叶晓龙脑海中诞生。
“好了,我们只是到这里来休闲度假的,不愉快的事就说到这里吧!下一位!”电视里,一位有着咄咄逼人的英气的女子从林正维身后闪了出来,抢过镜头,打断了林正维的话。
“哦,好的。”林正维不仅不恼,还笑了笑,“忘了向大家介绍了,这位是我的秘书,佘艳佘小姐。”
佘小姐马上做出动人的笑容:“刚才失礼了!”只见她带着银色墨镜、身着火红皮衣、足蹬朱红皮靴,看上去也就二十多岁的样子,浑身透着咄咄逼人的凌厉,还有精明过人的睿智。
“请问,您和佘小姐是不是恋人关系?”下一个记者问得很直接。当然,也不能说这类话题没水平,毕竟还是有很多很多俗人更关心感情这样的话题,哪怕只是凭空捏造的八卦呢!
“应该说还不算是吧!”林正维委婉地打到,然后咧嘴一笑,“其实对我而言,她第一重要的作用是绝对可靠的保镖。”
叶晓龙没有留心听后面那些逐渐无聊开来的话题,只把注意力全都放在林正维和佘艳的打扮上。林正维的大衣是青色,而且有龙纹,而佘艳则是一身火红——为什么他们要选择青龙、朱雀的配色?
叶晓龙特意发短信问了朱雀,不料回答就是干脆利落的“不知道”,没办法,他只好把这个问号留在心中。
第二天一上学,没想到还真有人也关注了林正维的衣着。“绝密的小道消息!”大嚷一声后,“包打听mk-ii”包东升压低声音,故作神秘地道:“其实……青龙是与蝙蝠侠同类的英雄,别忘了,布鲁斯威恩就是拥有庞大家产的大富豪。”
有人反对道:“那不一定,他只是穿了青色的衣服,你不能就断定他是青龙啊!再说,他根本不住在这里,为什么非得大费周章跑到这里行下仗义?”
包东升一摆手,做出一副多知多懂的样子:“这你就不懂了!正所谓‘兔子不吃窝边草’,他当然不会选自己的城市,否则不是明摆着告诉人家——我林正维就是青龙嘛!再说,你没看到他身边的那个红衣服小姐么,那一定就是青龙的助手朱雀了。”
叶晓龙听着,不免觉得好笑,因为青龙是谁他最清楚不过。不过,要说朱雀是青龙的助手,恐怕她听了一定会一百个不高兴吧?怎么也得用上“搭档”这样的词啊!
“哎,晓龙,发什么呆呢?”朱灵灵的声音打断了叶晓龙的思考。他连忙说:“不,没什么!我只是在想……在想……那个林正维到底是不是青龙呢?”
“哎,晓龙你也关心这个啊,快来一起讨论!”包东升听到了,连忙招呼,他巴不得有人加入,而且最好是支持他的意见。
“我只是怀疑罢了,没什么确切的想法,还是先听你们说算了……”叶晓龙忙不迭笑道。其实刚才的话只是他随口找的借口,他哪想讨论这个啊!
“我倒是觉得,不管是谁,那个林正维应该是个正人君子。”朱灵灵插话道。
“此话怎讲?”包东升问。
叶笑龙本来想说,“我妈妈说了,林正维人又英俊、还是单身,是无数女孩子心目中的白马王子,所以迷倒几个小姑娘不新鲜”,不过鉴于是发言者是他敬若天仙的朱灵灵,还是把已经到了嘴边的话硬咽了回去。
“我说这话是有道理的,”朱灵灵并不像叶晓龙想象得那样,满眼充满少女的憧憬,闪烁着无数星星,而是像个侦... -->>
“寒冷的冬季,自有它的美妙,至少在某些人眼中是这样的。”
冬日临近,就在这草木凋零的、本非旅游佳季的时节,举世闻名的传奇式大富豪、斯派克集团现任总裁林正维竟然携秘书乘专机飞抵b市。这番话就是他刚下飞机接受闻风而来的记者采访时所说。
林正维早年曾是进行环球徒步旅行的旅行者,在不到一年前,突然爆出林氏家族林老太爷私生子的身份,从林老太爷手中继承了硕大家业,尤其是被称为“林氏皇冠上的明珠”的斯派克集团。天降横财、一夜暴富的他,不知让多少人羡煞;就连林氏家族内部,也充满妒火。别的不说,一直生长于媒体灯光下的林氏子孙,就有不少人自称自己才是正宗林氏,林正维这突然冒出来的外人算什么,哭哭啼啼抱怨林老太爷为什么把财产悉数给了他。报章、网络上自然不会放过这个敏感话题,长篇累椟进行了报道。只可惜,林正维是林老太爷临终前在病榻上亲自宣布为继承人的,在场的全是社会各界有足够份量的证明人,而且还聘请了专门的遗嘱公证人,这才让那些“正宗林氏子孙”再怎么闹也无济于事。
自从成为大富豪并接管斯派克集团后,林正维屡有惊人之举,一反以保守、自私著称的林氏传统,不仅铁面无私地将许多占据高位、却什么事也不干,有着“吸血鬼”、“二世祖”之称的少爷、小姐赶出家族企业;还划出大笔资金兴办公益事业、捐助慈善事业。虽然林正维受到社会上的一致好评,但林氏内部充斥着反对之声,诸如“刚愎自用”、“胳臂肘向外拐”、“假惺惺收买人心”之类的恶言不绝于耳。是啊,没得到本以为是囊中之物的巨额遗产,只分到仅能维持“一般富裕家庭”水平的“小额”财产,对于早已习惯奢靡浪费的他们而言,又怎么能适应、怎么能甘心呢?
林正维对此只是一笑了之,依旧故我地推行自己的政策,不到半年时间,就在企业内部、社会上树立了自己的威望,成为广受敬仰和爱戴的人。反对他的声音,只存在于林氏家族内部,而且逐渐销声匿迹——当然,只是由明处转向暗处。
这次他携秘书来到b市,不知道又会有什么惊人之举,所以深受媒体和大众关注。
“晓龙,快看,这就是那个林正维!”妈妈一指电视,对埋头吃饭的叶晓龙说道。
叶晓龙边吃边说:“老妈,你什么也喜欢看新闻了?你不是说,一边吃饭一边看电视影响消化么?”
“呦,你可不知道,人家才不到四十岁,就已经是世界上数一数二的大富豪了,而且人又英俊、还是单身……是无数女孩子心目中的白马王子!”说着,叶妈妈的脸颊居然红了起来,连忙用双手捂住。
叶晓龙坏笑道:“哇,老妈,你该不会是喜欢上人家了吧?不过……你也不看看自己的年龄,人家可是女、孩、子心中的白马王子,而不是妈妈们的理想丈夫。”
叶妈妈的脸马上阴沉下来:“你什么时候学贫嘴了?快好好吃你的饭,吃完饭就去读书!”
“让看也是你,让吃也是你……唉!”叶晓龙叹了口气。难道,这就是说实话的下场吗?
正在想,电视里突然传来熟悉的声音:“请问,您这次光临本市,和林茂庆被杀一事有关么?”
“这不是老爸么?”看着电视上出现的熟悉面孔,叶晓龙放下饭碗,仔细去听。不光因为是老爸采访,他也对林茂庆被杀一事略知一二,因为那天正是酷似朱灵灵的女生被绑架的日子,可他还不能将两件事联系到一起去。
林茂庆的爷爷,是林老太爷的亲弟弟,早年就分得一部分家产自立门户,建立了林氏重工。不过俗话说得好,“藕断丝连”,他们兄弟之间还保持着千丝万缕的联系。自从林正维接管斯派克集团后,许多林氏子孙就转而投靠林茂庆,做出一副唯他马首是瞻的样子。可这林茂庆本人太不争气,父母早丧,在爷爷的溺爱下长大,是个除了吃喝玩乐就一窍不通的花花公子,要不是另有能人暗中支撑,早就把家产败光了。就在一周前,林茂庆在郊区一幢别墅中被人残忍杀害。报纸上只用“现场惨不忍睹”来形容,但据前去现场采访的叶爸爸说,整个房子四周散落着几十具尸体,远隔几百米就能闻到血腥味,许多年轻的女警察看过现场后都吐了。一众全副武装的保镖悉数丧命于冷兵器之下,而且伤口并非是一般利刃或钝器造成的,而像被野兽的爪子撕扯的。林茂庆本人则被施以凌迟似的,浑身被割得血肉模糊,最后还被绳子之类的东西勒成两断。房间内也被破坏得凌乱不堪,但痕迹同样古怪,似乎是野兽闯入造成的。但是,现场似乎被有专业知识的人刻意清理过了,并没发现任何有价值的线索,也没发现野兽的脚印。
叶晓龙曾经和朱雀讨论过这件事,他的想法是妖怪作案,不然上哪去找能将冷兵器运用得如此出神入化的人?可朱雀却说不急着下结论,因为现在到处都有异能特警执勤,妖怪才不会无缘无故犯这种案,暴露自己的存在。旦凡生活于都市的妖怪,都有精明过人的智慧,一方面享受着人类创造的文明,一方面谨慎地保守着自己身份的秘密。他们如果想要财富,无论偷、骗、抢,再怎么也不用杀人;而想杀人,就要做得天衣无缝,看起来像人类谋杀案;而要吃人,就不会留下骨头渣;反正绝对不会无缘无故干这种惨状惊天动地、却没有直接利益的傻事。否则,这不等于对人类宣告自己的存在么?叶晓龙一想也是,就只能继续让这疑案疑下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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镜头一转,拍到林正维。只见他身着一身做工考究的青色绣金大衣,黑色滚边上用金线绣出接连不断的龙形纹饰。他是个身材健壮,而且很有风度的男士,那张棱角分明、焕发着成熟气息的脸对女性很有杀伤力。那张脸,叶晓龙觉得似乎在哪里见过,不过记忆沉睡在大脑的某个深处,死活想不起来到底是在哪里见过的。
林正维一开口,那播音员一般、富有磁性的深沉声音也会让许多原本没看画面的人回头:“我只是向往以前闲云野鹤的生活,到这里散散心,因为这里是曾给我留下美好回忆的地方。至于林茂庆被杀一案,我想这是警方的工作范围,应该与我无关。不过说句公道话,对于他的品行,我也有所耳闻。我想,或许说是‘多行不义必自毙’也不过分吧?”他的声音像一块石头,突然在叶晓龙心中激起千层浪:“这声音……原来是他!!!”
如果留成络腮胡子,再把头发扎成马尾,这形象叶晓龙就再熟悉不过了!林正维,就是那天从变异魔兽手中救下叶晓龙的人!他说过有缘就会再见,可惜一直没问扎尔,他到底是谁。他为什么会在公开场合露面呢?而且,为什么有着那样显赫的身份?一个个谜团在叶晓龙脑海中诞生。
“好了,我们只是到这里来休闲度假的,不愉快的事就说到这里吧!下一位!”电视里,一位有着咄咄逼人的英气的女子从林正维身后闪了出来,抢过镜头,打断了林正维的话。
“哦,好的。”林正维不仅不恼,还笑了笑,“忘了向大家介绍了,这位是我的秘书,佘艳佘小姐。”
佘小姐马上做出动人的笑容:“刚才失礼了!”只见她带着银色墨镜、身着火红皮衣、足蹬朱红皮靴,看上去也就二十多岁的样子,浑身透着咄咄逼人的凌厉,还有精明过人的睿智。
“请问,您和佘小姐是不是恋人关系?”下一个记者问得很直接。当然,也不能说这类话题没水平,毕竟还是有很多很多俗人更关心感情这样的话题,哪怕只是凭空捏造的八卦呢!
“应该说还不算是吧!”林正维委婉地打到,然后咧嘴一笑,“其实对我而言,她第一重要的作用是绝对可靠的保镖。”
叶晓龙没有留心听后面那些逐渐无聊开来的话题,只把注意力全都放在林正维和佘艳的打扮上。林正维的大衣是青色,而且有龙纹,而佘艳则是一身火红——为什么他们要选择青龙、朱雀的配色?
叶晓龙特意发短信问了朱雀,不料回答就是干脆利落的“不知道”,没办法,他只好把这个问号留在心中。
第二天一上学,没想到还真有人也关注了林正维的衣着。“绝密的小道消息!”大嚷一声后,“包打听mk-ii”包东升压低声音,故作神秘地道:“其实……青龙是与蝙蝠侠同类的英雄,别忘了,布鲁斯威恩就是拥有庞大家产的大富豪。”
有人反对道:“那不一定,他只是穿了青色的衣服,你不能就断定他是青龙啊!再说,他根本不住在这里,为什么非得大费周章跑到这里行下仗义?”
包东升一摆手,做出一副多知多懂的样子:“这你就不懂了!正所谓‘兔子不吃窝边草’,他当然不会选自己的城市,否则不是明摆着告诉人家——我林正维就是青龙嘛!再说,你没看到他身边的那个红衣服小姐么,那一定就是青龙的助手朱雀了。”
叶晓龙听着,不免觉得好笑,因为青龙是谁他最清楚不过。不过,要说朱雀是青龙的助手,恐怕她听了一定会一百个不高兴吧?怎么也得用上“搭档”这样的词啊!
“哎,晓龙,发什么呆呢?”朱灵灵的声音打断了叶晓龙的思考。他连忙说:“不,没什么!我只是在想……在想……那个林正维到底是不是青龙呢?”
“哎,晓龙你也关心这个啊,快来一起讨论!”包东升听到了,连忙招呼,他巴不得有人加入,而且最好是支持他的意见。
“我只是怀疑罢了,没什么确切的想法,还是先听你们说算了……”叶晓龙忙不迭笑道。其实刚才的话只是他随口找的借口,他哪想讨论这个啊!
“我倒是觉得,不管是谁,那个林正维应该是个正人君子。”朱灵灵插话道。
“此话怎讲?”包东升问。
叶笑龙本来想说,“我妈妈说了,林正维人又英俊、还是单身,是无数女孩子心目中的白马王子,所以迷倒几个小姑娘不新鲜”,不过鉴于是发言者是他敬若天仙的朱灵灵,还是把已经到了嘴边的话硬咽了回去。
“我说这话是有道理的,”朱灵灵并不像叶晓龙想象得那样,满眼充满少女的憧憬,闪烁着无数星星,而是像个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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