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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奶奶的,什么狗屁天气?大冬天的,下的哪门子雨?成心是不想让老子好过!”陈春看着天上那厚厚的乌云,感受着那凉透顶的小风,咒骂道,然后,紧了紧身上同样不薄的道袍,钻回了自己的屋子里。
这已经是第十个年头了,再过两年,他可就要四十岁了。
“十年了,唉,妈的,那个老怪物,居然有这么好的耐心,难不成真的就这么当一辈子道士?”屋内,陈春已没有了骂人的兴趣,开始琢磨该怎么样才能够离开这里,不过,他马上又想到另外一个问题,那就是如果他离开这里,他能到哪里去?四十岁了呀!
“靠,三十岁的人生也不过才刚刚开始而已,老子不过才耽误了……十年呀!死老道,老子招你了惹你了?”陈春终于决定不原谅那个让自己平白耽误了十年光阴的家伙,“可是,唉,好像还是对付不了那个老牛鼻子,人家可是国师呀!”不原谅归不原谅,现实的情形依然是残酷的。
“还真的伤脑子呢!”陈春再一次陷入沉思,思考着如何才能够得以逃出“牢笼”,只是,已经沉思了十年的他能不能真的想出什么办法呢?
对了,忘了先介绍一下,这就是我们的主人公陈春,小号“春子”,曾经是一个……流氓!什么?为什么不叫陈小春?这个……找机会我给大家问问!当然,能够当上我们的主人公自然不会是一个简简单单的只会调戏一下美女,或是欺负一下弱小的那种不入流的货色,以前在R市,提起东区老大“草虾”许成的头号手下,“春老二”,那些出来混的哪一个不得先竖起几根手指?虽然竖中指的可能性比较高,可那也是坚起来了呀,想一下,其实并不是什么人都能够让人这么坚指头的,所以,陈春还是有理由骄傲的。
想当初,他不过也就是一个进城打工的民工而已,因为一次跟包工头发生的某些金钱方面的挣执,结果,他一时气愤,乘着这股“兴头”,终于,把那个家伙给告上了法院,可是,万万料不到,那个包工头居然还小有本事,不仅找了个挺能干事的律师,嬴了官司,害的他不得不付出一笔不小的诉讼费,还找到了东区当时的一个混混头子把他给狠狠地“教肓”了一顿,打断了三根肋骨不说,还抢光了他回家的路费!对于这种做事不留余地的家伙,他也终于认识到,没有强力的手段来对付是不成的,虽然现在是法治时代,可也正因这一点,很多肮脏的家伙也有了护身符,而且是国家颁布实施的正规护身法宝——法律!哪怕那些家伙明里杀了人,只要这批人能够找到一个能说会道的“嘴”来说个天花乱坠,他们就有很大的可能可以继续做那些恶事。
于是,在一同进城打工的兄弟们的帮助下治好了身上的伤之后,曾经的好小伙子,陈春,就这么投入了当时另外一个混混头子,“草虾”许成的麾下!并且,凭借着一个会转弯的脑袋,和相对忠厚的心性,终于被许成看中并且重点培养,成为了许成日后霸占整个东区的得力助手,当然,陈春也因为多次大功,成为了许成这一团伙的二号人物,而由于他对某种人向来不留情,从来都是整得他们哭爹喊娘,害得不少混混从此少了“衣食父母”,也招了一些人的不满,不过,由于有一个向来心思缜密兼且心狠手毒的家伙做老大罩着,他倒并没有过什么危险,所以,他的日子越过越好,已经踏入中产阶级的行列了(听说在北京年收入至少要八十万才算中产阶级,不知道其他地方怎么样!当然,小弟的R市绝不是咱们伟大的首都!)
形势一切大好,就在陈春决定再过两年就洗手的时候,一件突发事情让他终于落到了今天的地步。
那一天,他正在家里帮自己的老大核算“公司”里的帐目,就有那么一群人用一种极为嚣张的方式出现在了他的面前,(怎么嚣张请大家自己想! )当然了,这不算什么,他也算在江湖上混了不短的时间了, 自然不会怕这种事情,至少表面上是不怕的,而且一他也常玩这么一手的,只是,在他提起自己的老大许成的时候,对方居然仍然是一脸不在乎的冷笑,他就知道不妙了,许成的R市的威慑力可不是盖的,阴险而几乎天衣无缝的手段不知让多少跟他做对的家伙最终洒泪铁墙!这其中甚至还有一位省内的厅级干部,所以,在R市,许成的权威绝对不比市委书记差太多,要不是怕惹起上面的人注意遭到严打,许成早就可以通霸全城了。
可现在就有人在R市,视许成之名如无物,这说明什么问题?人常说有钱人怕死,看来这话是真的不假,他混了这么久,老大许成也很慷慨,所以,也算颇有身家,从前脑子一热就敢进入黑社会的胆子已经没有了,尤其是在对方拿出那种带消音器的手枪之后,他更是呆了,靠!什么时候对付他们这种流氓用得着用这么高级的武器了?要知道,虽然他也算得上是R市里的一号人物,那些老板什么的见到他也得点头哈腰,可是,有时候一个小小的警察拿根警棍也能追得他到处乱蹿的,现在居然有人要用这种暗杀专用品来对付他,这也太瞧得起他了吧?难不成在他自己都不知道的情况下,居然成了什么重要人物不成?还是在他身上发现了什么禽流感的变异基因,要杀掉以绝后患?
最终,他知道了对方的目的,这帮人的主子,玩强奸居然把人给弄死了,又恰好得知R市最厉害的黑社会老大在同一时间、同一家酒店里出没过,于是,决定“为民除害”,把这场祸事嫁接到许成的身上,而他陈春,由于是许成最心腹的人之一,就成了重要的“控方证人”!
这种“反骨仔”陈春是当然不会做的,要知道,就算做了,他以后也不用混了,许成可不是普通的那种只知道砍杀的混混头儿,心腹手下可不只他一个,而且当过特种兵和侦察兵的也是有的,要是让那些人知道了他把许成给陷害了,恐怕他也活不过几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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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奶奶的,什么狗屁天气?大冬天的,下的哪门子雨?成心是不想让老子好过!”陈春看着天上那厚厚的乌云,感受着那凉透顶的小风,咒骂道,然后,紧了紧身上同样不薄的道袍,钻回了自己的屋子里。
这已经是第十个年头了,再过两年,他可就要四十岁了。
“十年了,唉,妈的,那个老怪物,居然有这么好的耐心,难不成真的就这么当一辈子道士?”屋内,陈春已没有了骂人的兴趣,开始琢磨该怎么样才能够离开这里,不过,他马上又想到另外一个问题,那就是如果他离开这里,他能到哪里去?四十岁了呀!
“靠,三十岁的人生也不过才刚刚开始而已,老子不过才耽误了……十年呀!死老道,老子招你了惹你了?”陈春终于决定不原谅那个让自己平白耽误了十年光阴的家伙,“可是,唉,好像还是对付不了那个老牛鼻子,人家可是国师呀!”不原谅归不原谅,现实的情形依然是残酷的。
“还真的伤脑子呢!”陈春再一次陷入沉思,思考着如何才能够得以逃出“牢笼”,只是,已经沉思了十年的他能不能真的想出什么办法呢?
对了,忘了先介绍一下,这就是我们的主人公陈春,小号“春子”,曾经是一个……流氓!什么?为什么不叫陈小春?这个……找机会我给大家问问!当然,能够当上我们的主人公自然不会是一个简简单单的只会调戏一下美女,或是欺负一下弱小的那种不入流的货色,以前在R市,提起东区老大“草虾”许成的头号手下,“春老二”,那些出来混的哪一个不得先竖起几根手指?虽然竖中指的可能性比较高,可那也是坚起来了呀,想一下,其实并不是什么人都能够让人这么坚指头的,所以,陈春还是有理由骄傲的。
想当初,他不过也就是一个进城打工的民工而已,因为一次跟包工头发生的某些金钱方面的挣执,结果,他一时气愤,乘着这股“兴头”,终于,把那个家伙给告上了法院,可是,万万料不到,那个包工头居然还小有本事,不仅找了个挺能干事的律师,嬴了官司,害的他不得不付出一笔不小的诉讼费,还找到了东区当时的一个混混头子把他给狠狠地“教肓”了一顿,打断了三根肋骨不说,还抢光了他回家的路费!对于这种做事不留余地的家伙,他也终于认识到,没有强力的手段来对付是不成的,虽然现在是法治时代,可也正因这一点,很多肮脏的家伙也有了护身符,而且是国家颁布实施的正规护身法宝——法律!哪怕那些家伙明里杀了人,只要这批人能够找到一个能说会道的“嘴”来说个天花乱坠,他们就有很大的可能可以继续做那些恶事。
于是,在一同进城打工的兄弟们的帮助下治好了身上的伤之后,曾经的好小伙子,陈春,就这么投入了当时另外一个混混头子,“草虾”许成的麾下!并且,凭借着一个会转弯的脑袋,和相对忠厚的心性,终于被许成看中并且重点培养,成为了许成日后霸占整个东区的得力助手,当然,陈春也因为多次大功,成为了许成这一团伙的二号人物,而由于他对某种人向来不留情,从来都是整得他们哭爹喊娘,害得不少混混从此少了“衣食父母”,也招了一些人的不满,不过,由于有一个向来心思缜密兼且心狠手毒的家伙做老大罩着,他倒并没有过什么危险,所以,他的日子越过越好,已经踏入中产阶级的行列了(听说在北京年收入至少要八十万才算中产阶级,不知道其他地方怎么样!当然,小弟的R市绝不是咱们伟大的首都!)
形势一切大好,就在陈春决定再过两年就洗手的时候,一件突发事情让他终于落到了今天的地步。
那一天,他正在家里帮自己的老大核算“公司”里的帐目,就有那么一群人用一种极为嚣张的方式出现在了他的面前,(怎么嚣张请大家自己想! )当然了,这不算什么,他也算在江湖上混了不短的时间了, 自然不会怕这种事情,至少表面上是不怕的,而且一他也常玩这么一手的,只是,在他提起自己的老大许成的时候,对方居然仍然是一脸不在乎的冷笑,他就知道不妙了,许成的R市的威慑力可不是盖的,阴险而几乎天衣无缝的手段不知让多少跟他做对的家伙最终洒泪铁墙!这其中甚至还有一位省内的厅级干部,所以,在R市,许成的权威绝对不比市委书记差太多,要不是怕惹起上面的人注意遭到严打,许成早就可以通霸全城了。
可现在就有人在R市,视许成之名如无物,这说明什么问题?人常说有钱人怕死,看来这话是真的不假,他混了这么久,老大许成也很慷慨,所以,也算颇有身家,从前脑子一热就敢进入黑社会的胆子已经没有了,尤其是在对方拿出那种带消音器的手枪之后,他更是呆了,靠!什么时候对付他们这种流氓用得着用这么高级的武器了?要知道,虽然他也算得上是R市里的一号人物,那些老板什么的见到他也得点头哈腰,可是,有时候一个小小的警察拿根警棍也能追得他到处乱蹿的,现在居然有人要用这种暗杀专用品来对付他,这也太瞧得起他了吧?难不成在他自己都不知道的情况下,居然成了什么重要人物不成?还是在他身上发现了什么禽流感的变异基因,要杀掉以绝后患?
最终,他知道了对方的目的,这帮人的主子,玩强奸居然把人给弄死了,又恰好得知R市最厉害的黑社会老大在同一时间、同一家酒店里出没过,于是,决定“为民除害”,把这场祸事嫁接到许成的身上,而他陈春,由于是许成最心腹的人之一,就成了重要的“控方证人”!
这种“反骨仔”陈春是当然不会做的,要知道,就算做了,他以后也不用混了,许成可不是普通的那种只知道砍杀的混混头儿,心腹手下可不只他一个,而且当过特种兵和侦察兵的也是有的,要是让那些人知道了他把许成给陷害了,恐怕他也活不过几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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