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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城区,开发区旁边,原本的第一中学,如今已经被改造成了一片军营。
“城主”邹成海将自己的“府邸”选在这里的原因,一个是这里原本就是自己的地盘。
另外一个,则是因为这里地方大,环境好,而且里面还有教室,图书馆,体育馆,食堂一类的建筑,这样的环境,用来培养自己的势力,简直就是量身定做的一般。
在末世之前,甚至是在末世爆发的最初的几年,第一中学都是平河县最重要的学府。
但是随着人类生存环境的日益恶化,人类连肚子都填不饱了,又哪里还有力气读书?
第一中学的中心位置,是一座占地上千平,大体上已经完工,却还没有装修完毕的别墅,一群建筑工人,正在探照灯的照射下,在手脚架上忙碌着。
“城主”说了,要在天亮之前将活干完,“城主”要在这里举行“登基大典”。
工地不远处,一个桌子旁,已经中年的“城主”邹成海手中拿着一个玻璃杯,眯着眼睛喝了一口杯子中的液体,然后张嘴哈了口气。
玻璃杯中的是药酒,粮食酿造出来,然后又泡了很多药材的药酒。在这个普通人连饭都吃不饱的末世,这人居然还用粮食来酿酒,而且还用药材泡过。
也不知道这人是真的没有远见,还是真的就为了图一时的享乐,明明有资源为自己打造一个安定的统治环境,却愣是将这些资源都挥霍在了毫无意义的事情上。
身后,是十几个端着冲锋枪的保镖,这些保镖手上的冲锋枪,全部是从县城的民兵部抢来的。虽然仍然在岁月和战乱的洗礼下,已经很是破旧,但比起其它势力手中的自制土枪,却仍然高级了不止一个档次。
县城民兵部,位于刘星管辖的北街,但是这些枪,却是在刘星上位之前,便被抢了过来。
当然,抢枪的不是邹成海,那个抢枪的人,早已经成为了此地前任“统治者”的刀下亡魂,而邹成海在半年前将这个“前任”送进地狱之后,也终于成了这里的土皇帝。
邹成海再次喝了一口杯中酒,这一次终于一口气将淡黄色的药酒饮尽,脑袋也随着这一口酒下去,抗议似的传来一阵阵刺痛。
邹成海苦恼的揉着头发稀疏的脑袋,旁边传来一道仿佛风干的腊肉被丢进风箱后,堵住了风眼所发出来的声音:“你这样下去早晚会被酒精杀死的!”
邹成海转头看去,只见旁边几米的地方或站或坐,却又一动不动的几个身穿灰黑色斗篷的身影。
由于斗篷的宽大挡住了身体的所有部位,一眼看去,便只能看到黑暗中几个几乎一模一样的影子,只有其中一个身形特别高大的,才能让人感觉到这些人并不是同一个人的几个影子。
而那些一模一样的斗篷身影中,其中有一个似乎不太适应这种僵硬的姿势,坐在椅子上虽然也想保持着和其他人一样稳如泰山的姿态,但却总是忍不住会稍微移动一下身体。
身后那超过两米高的斗篷身影,伸出一只手轻轻放在这人肩膀上,这人便立刻像是中了定身法一般不敢再有多余的动作。
身形高大的人总是能够很好的给人安慰,特别这人又是穿着一身阴森的斗篷的时候,因此工地上那些建筑工人干起活来也就更加卖力了。
邹成海呵呵笑道:“要活那么长干嘛?一个七老八十老的连翻个身都要人帮忙,这样子活着真的就开心吗?
人活着,就要痛痛快快。
如果让我在痛快的活三十年,和憋屈的活八十年之间选一个,我宁愿选前者。”
这被外人传成了“贪婪无能愚蠢”的代名词的城主,思想境界倒是和飞云有着惊人的相似之处。
飞云前世三十岁便自杀,而这个城主,也似乎在五十岁左右将自己的路走到了尽头,却同样有活的舒坦的想法,若是换一个立场或者环境,两人说不定会成为朋友也说不定。
只不过以飞云的性格,会不会真的交朋友,就是不一定的事了。
“倒是你们,”邹成海拿起酒瓶,亲自给自己再次将酒杯倒满,并没有让旁边的保镖帮忙,“你们就这样眼睁睁的看着那个飞云一步步壮大自己的势力,而不管不问?”
那腊肉风箱的声音淡然一笑,“不管他怎么壮大势力,最终他都要往这里来不是吗?既然是要到这里来的,我又何必费力去找他?
至于壮大势力,呵呵…壮大势力又有什么用?这样一帮子泥腿子,真的能对我们构成什么威胁吗?
倒是你,眼看着在你的登基大典之前,有人就要一统江山了,你就不怕你还没有坐上那把椅子,就倒在了台阶下吗?”
“你也说了,他们最后还是会到这里来。等到他们真的完成了一统江山,那我从他们手上拿下这座已经一统的江山,不是更加容易吗?”酒,又再次吃了一口。
“而我倒在了台阶下,呵呵…谁在乎?我能达到我现在的地位,就已经是我这人生的巅峰了,谁又能想到,我曾经一个连自己名字都不会写的泥腿子,如今却让整个城市的人为我疯狂?”
“呵呵呵…”
“哈哈哈…”
没有人会在乎一个失败者,哪怕这个失败者曾经差一点葬送了几十万人的性命,以后的人,最多在回忆的时候,骂一声“那个混蛋”,然后日子该怎么过还是怎么过。
而这个失败者,似乎也对于自己的名声毫不在意,自己又不是什么大名人,我享受过了,我疯狂过了,我人生达到了巅峰了,这才是我想要的,我在乎的。
至于谁是胜利者,谁又能保证他不是下一个自己?
杀与被杀,抢与被抢,历史总是惊人的相似,那个车轮,从来不会放过任何人。
……
看着车轮前方的血肉场,飞云左手很干脆的将龙头打了个弯,从旁边绕了过去。
自己的车子可是高级货,别在这里给弄脏了,虽然一只手骑车子很不方便,但飞云仍然不舍得车子被弄脏了。
一路走来,飞云右手仍然被棉纱绑着挂在脖子上,背上别着淡绿色的唐刀。
平河县的平民,以及大多数势力的人,从来没有注意到过,飞云的摩托车,白天的时候油门是在龙头右边,现在却换到了左边。
三阳街,和十字街之间隔着车站街,再走过平河大桥,才是三阳街的范围。
实际上,三阳街已经是汨水河的东岸了,... -->>
新城区,开发区旁边,原本的第一中学,如今已经被改造成了一片军营。
“城主”邹成海将自己的“府邸”选在这里的原因,一个是这里原本就是自己的地盘。
另外一个,则是因为这里地方大,环境好,而且里面还有教室,图书馆,体育馆,食堂一类的建筑,这样的环境,用来培养自己的势力,简直就是量身定做的一般。
在末世之前,甚至是在末世爆发的最初的几年,第一中学都是平河县最重要的学府。
但是随着人类生存环境的日益恶化,人类连肚子都填不饱了,又哪里还有力气读书?
第一中学的中心位置,是一座占地上千平,大体上已经完工,却还没有装修完毕的别墅,一群建筑工人,正在探照灯的照射下,在手脚架上忙碌着。
“城主”说了,要在天亮之前将活干完,“城主”要在这里举行“登基大典”。
工地不远处,一个桌子旁,已经中年的“城主”邹成海手中拿着一个玻璃杯,眯着眼睛喝了一口杯子中的液体,然后张嘴哈了口气。
玻璃杯中的是药酒,粮食酿造出来,然后又泡了很多药材的药酒。在这个普通人连饭都吃不饱的末世,这人居然还用粮食来酿酒,而且还用药材泡过。
也不知道这人是真的没有远见,还是真的就为了图一时的享乐,明明有资源为自己打造一个安定的统治环境,却愣是将这些资源都挥霍在了毫无意义的事情上。
身后,是十几个端着冲锋枪的保镖,这些保镖手上的冲锋枪,全部是从县城的民兵部抢来的。虽然仍然在岁月和战乱的洗礼下,已经很是破旧,但比起其它势力手中的自制土枪,却仍然高级了不止一个档次。
县城民兵部,位于刘星管辖的北街,但是这些枪,却是在刘星上位之前,便被抢了过来。
当然,抢枪的不是邹成海,那个抢枪的人,早已经成为了此地前任“统治者”的刀下亡魂,而邹成海在半年前将这个“前任”送进地狱之后,也终于成了这里的土皇帝。
邹成海再次喝了一口杯中酒,这一次终于一口气将淡黄色的药酒饮尽,脑袋也随着这一口酒下去,抗议似的传来一阵阵刺痛。
邹成海苦恼的揉着头发稀疏的脑袋,旁边传来一道仿佛风干的腊肉被丢进风箱后,堵住了风眼所发出来的声音:“你这样下去早晚会被酒精杀死的!”
邹成海转头看去,只见旁边几米的地方或站或坐,却又一动不动的几个身穿灰黑色斗篷的身影。
由于斗篷的宽大挡住了身体的所有部位,一眼看去,便只能看到黑暗中几个几乎一模一样的影子,只有其中一个身形特别高大的,才能让人感觉到这些人并不是同一个人的几个影子。
而那些一模一样的斗篷身影中,其中有一个似乎不太适应这种僵硬的姿势,坐在椅子上虽然也想保持着和其他人一样稳如泰山的姿态,但却总是忍不住会稍微移动一下身体。
身后那超过两米高的斗篷身影,伸出一只手轻轻放在这人肩膀上,这人便立刻像是中了定身法一般不敢再有多余的动作。
身形高大的人总是能够很好的给人安慰,特别这人又是穿着一身阴森的斗篷的时候,因此工地上那些建筑工人干起活来也就更加卖力了。
邹成海呵呵笑道:“要活那么长干嘛?一个七老八十老的连翻个身都要人帮忙,这样子活着真的就开心吗?
人活着,就要痛痛快快。
如果让我在痛快的活三十年,和憋屈的活八十年之间选一个,我宁愿选前者。”
这被外人传成了“贪婪无能愚蠢”的代名词的城主,思想境界倒是和飞云有着惊人的相似之处。
飞云前世三十岁便自杀,而这个城主,也似乎在五十岁左右将自己的路走到了尽头,却同样有活的舒坦的想法,若是换一个立场或者环境,两人说不定会成为朋友也说不定。
只不过以飞云的性格,会不会真的交朋友,就是不一定的事了。
“倒是你们,”邹成海拿起酒瓶,亲自给自己再次将酒杯倒满,并没有让旁边的保镖帮忙,“你们就这样眼睁睁的看着那个飞云一步步壮大自己的势力,而不管不问?”
那腊肉风箱的声音淡然一笑,“不管他怎么壮大势力,最终他都要往这里来不是吗?既然是要到这里来的,我又何必费力去找他?
至于壮大势力,呵呵…壮大势力又有什么用?这样一帮子泥腿子,真的能对我们构成什么威胁吗?
倒是你,眼看着在你的登基大典之前,有人就要一统江山了,你就不怕你还没有坐上那把椅子,就倒在了台阶下吗?”
“你也说了,他们最后还是会到这里来。等到他们真的完成了一统江山,那我从他们手上拿下这座已经一统的江山,不是更加容易吗?”酒,又再次吃了一口。
“而我倒在了台阶下,呵呵…谁在乎?我能达到我现在的地位,就已经是我这人生的巅峰了,谁又能想到,我曾经一个连自己名字都不会写的泥腿子,如今却让整个城市的人为我疯狂?”
“呵呵呵…”
“哈哈哈…”
没有人会在乎一个失败者,哪怕这个失败者曾经差一点葬送了几十万人的性命,以后的人,最多在回忆的时候,骂一声“那个混蛋”,然后日子该怎么过还是怎么过。
而这个失败者,似乎也对于自己的名声毫不在意,自己又不是什么大名人,我享受过了,我疯狂过了,我人生达到了巅峰了,这才是我想要的,我在乎的。
至于谁是胜利者,谁又能保证他不是下一个自己?
杀与被杀,抢与被抢,历史总是惊人的相似,那个车轮,从来不会放过任何人。
……
看着车轮前方的血肉场,飞云左手很干脆的将龙头打了个弯,从旁边绕了过去。
自己的车子可是高级货,别在这里给弄脏了,虽然一只手骑车子很不方便,但飞云仍然不舍得车子被弄脏了。
一路走来,飞云右手仍然被棉纱绑着挂在脖子上,背上别着淡绿色的唐刀。
平河县的平民,以及大多数势力的人,从来没有注意到过,飞云的摩托车,白天的时候油门是在龙头右边,现在却换到了左边。
三阳街,和十字街之间隔着车站街,再走过平河大桥,才是三阳街的范围。
实际上,三阳街已经是汨水河的东岸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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