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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看到好多这样的新闻,某电影导演首次执导电视剧。其惊诧度不亚于看见某舞蹈家首次卖油条,这拨记者还真把它当成一事儿来说。电影和电视剧的高低贵贱真就这么明显?电影导演既然肯屈尊拍电视剧,那电视观众是否应该斋戒沐浴以示荣幸呢?我也惊诧,惊诧于记者们的煞有介事。设想一个习惯写条幅的书法家突然写了个横幅,是断不会上报纸的。
都是名字惹的祸
电视剧几乎伴随着电视的出现而出现。最开始的时候,电视剧是把戏剧拍成电视,把舞台艺术送进千家万户,以满足广大人民日益增长的文化需要。因为是在电视上播放的剧,所以叫电视剧倒也恰如其分。时至今日,除了由导播在几个机位间现场切换的情景喜剧之外,电视剧基本上用电影手法拍摄,与戏剧越来越远。所谓“剧”几乎徒有其名。有人因电视剧和戏剧都叫“剧”就过分强调电视剧的戏剧性,恐怕不太合适。如果说电视剧和戏剧是近亲的话,电视剧和电影简直是同胞兄弟。他们除了一个用磁带拍摄,一个用胶片拍摄,客观上没有本质区别。
电视剧主要在电视上播放“电视”只表明了它的传播方式,仅此而已。传播方式是手段,并不能决定它的性质。与电视剧名为本家的电视节目的运作方式显然与电视剧大异其道,它不可能脱离电视媒体——这个赖以生存的土壤。电视编导不拍电视剧,尽管它们都姓“电视”
现在越来越多的人不愿在电视机前痴痴地等,于是碟片的发行、租售成为电视剧传播的重要渠道,而电影在此之前就从电影院中走出,在碟片中求生存了。电视剧与电影走上了同一条轨道。甚至在宣传模式上电视剧和电影也逐渐趋同,电视上可以看到电影的预告片,街头巷尾也可见到电视剧的宣传海报。由此可见,电视剧和电影都是兼具叙事和抒情,以叙事为主的艺术形式,皆属通俗文化。名称上的分野是个美丽的误会。尤其在中国“电视剧”甚至不如“电视电影”来得贴切。
莫须有的差距
第一次看电视电影的时候十分失望,这样苍白无力的画面哪像电影啊。电影胶片有与生俱来的颗粒感,这种胶片感使电影世界与现实世界拉开了距离,贴上了艺术的标签。可悲的是,一些电影粪土没给我们的眼睛带来美好的享受,画面肮脏混乱,我称这种行为为浪费胶片。
同时在电视领域可喜的是,许多优秀的电视剧以及电视电影给我们带来了出色的影象,像古玩、白魂灵的画面就丝毫不逊色于电影。近年来“高清晰”技术的引入也为电视剧的发展提供了更大的可能性。
不得不承认电影的先天优势。大银幕上雄伟的全景在小荧屏上全无用武之地;如果一部电影有位认真负责的录音师,它的音效当然是电视剧无法企及的。可随着放映厅越来越小,电视荧屏越来越大,二者的差距正在缩小。而且家庭影院对待碟片应该是一视同仁的,它可没有电视剧、电影的门户之见。因此二者的差别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主创人员的用心程度。
主创人员说,不是我们不想用心,是你们观众不用心。观众在看电视时的状态是这样的:大孩哭,小孩叫,有人打电话,有人做家务,还有人来回走动。电影则不同,开演后,大家目不转睛,全神贯注。
其实,创作者和观众是互动的,若是好片子,自然会吸引观众坐下来认真观赏,我们之所以心不在焉,是因为片子不足以让我们欲罢不能。同理,电影院里乏味的电影也会使人昏昏欲睡,比如英雄。导演的每一丝付出都会有观众记得,李少红、杨亚洲对作品的精雕细琢有目共睹。
电视观众是个庞杂的群体,可不见得走进电影院的那一小撮人就比广大电视迷水平高。别说这拨观众没水平,我们是什么都不懂,(当然也不需要懂,我们不是创作者。再说,高深的理论不也产生于普通人的审美趣味吗?)可好歹还是分的。
沉重的自由
乱世佳人拍了上下集,虽然很经典,但还是没能满足影迷的需要,长度有限,在情节上不得不一删再删。电影红楼梦为再现经典,拍了八部,全国大概没几个人看全。而电视剧可以无限地连续下去,充分满足讲故事和看故事的人们的愿望,也使把长篇巨著搬上荧屏成为可能。开始我天真地以为这是好事,现在看来这种自由严重限制了电视剧的发展。摆脱了时间限制创作者变得随意。叙事不再精练,制作不再精良,表演不再细腻。长度加倍,精彩减半。有人曾把电视剧和电影比作长篇小说和中短篇小说,有一定道理。长篇小说的语言很难像千字美文那样洗练,由此我们可以谅解电视剧在一定程度上的粗糙,而现实情况是,电视剧也没有像长篇小说那样展示波澜壮阔的生活,却像电影兑了水。
如果大部分电视剧压缩一半的篇幅,整个电视剧的水准就会提升一大截。我们渴望长篇巨作,也渴望打磨得精致小巧的中短篇。有话则长,无话则短。有时短更显示剧作家的功底。像相依年年、嫂娘那样,三集或八集打造一个精品,你做的到吗?
改良的希望寄托于编剧。来看看有些电视剧编剧是什么人,豆腐块还没写顺溜就被赶鸭子上架写剧本,作品的质量可想而知。难怪有人拒绝承认电视剧编剧是剧作家。可叹一些真正的剧作家在写多了电视剧松散的剧本后,想写电影剧本却忘记如何起笔。
比起电视剧,电影虽没有长度的自由,却有艺术、技术的自由。大量的资金全砸在短短的一个半小时里... -->>
最近看到好多这样的新闻,某电影导演首次执导电视剧。其惊诧度不亚于看见某舞蹈家首次卖油条,这拨记者还真把它当成一事儿来说。电影和电视剧的高低贵贱真就这么明显?电影导演既然肯屈尊拍电视剧,那电视观众是否应该斋戒沐浴以示荣幸呢?我也惊诧,惊诧于记者们的煞有介事。设想一个习惯写条幅的书法家突然写了个横幅,是断不会上报纸的。
都是名字惹的祸
电视剧几乎伴随着电视的出现而出现。最开始的时候,电视剧是把戏剧拍成电视,把舞台艺术送进千家万户,以满足广大人民日益增长的文化需要。因为是在电视上播放的剧,所以叫电视剧倒也恰如其分。时至今日,除了由导播在几个机位间现场切换的情景喜剧之外,电视剧基本上用电影手法拍摄,与戏剧越来越远。所谓“剧”几乎徒有其名。有人因电视剧和戏剧都叫“剧”就过分强调电视剧的戏剧性,恐怕不太合适。如果说电视剧和戏剧是近亲的话,电视剧和电影简直是同胞兄弟。他们除了一个用磁带拍摄,一个用胶片拍摄,客观上没有本质区别。
电视剧主要在电视上播放“电视”只表明了它的传播方式,仅此而已。传播方式是手段,并不能决定它的性质。与电视剧名为本家的电视节目的运作方式显然与电视剧大异其道,它不可能脱离电视媒体——这个赖以生存的土壤。电视编导不拍电视剧,尽管它们都姓“电视”
现在越来越多的人不愿在电视机前痴痴地等,于是碟片的发行、租售成为电视剧传播的重要渠道,而电影在此之前就从电影院中走出,在碟片中求生存了。电视剧与电影走上了同一条轨道。甚至在宣传模式上电视剧和电影也逐渐趋同,电视上可以看到电影的预告片,街头巷尾也可见到电视剧的宣传海报。由此可见,电视剧和电影都是兼具叙事和抒情,以叙事为主的艺术形式,皆属通俗文化。名称上的分野是个美丽的误会。尤其在中国“电视剧”甚至不如“电视电影”来得贴切。
莫须有的差距
第一次看电视电影的时候十分失望,这样苍白无力的画面哪像电影啊。电影胶片有与生俱来的颗粒感,这种胶片感使电影世界与现实世界拉开了距离,贴上了艺术的标签。可悲的是,一些电影粪土没给我们的眼睛带来美好的享受,画面肮脏混乱,我称这种行为为浪费胶片。
同时在电视领域可喜的是,许多优秀的电视剧以及电视电影给我们带来了出色的影象,像古玩、白魂灵的画面就丝毫不逊色于电影。近年来“高清晰”技术的引入也为电视剧的发展提供了更大的可能性。
不得不承认电影的先天优势。大银幕上雄伟的全景在小荧屏上全无用武之地;如果一部电影有位认真负责的录音师,它的音效当然是电视剧无法企及的。可随着放映厅越来越小,电视荧屏越来越大,二者的差距正在缩小。而且家庭影院对待碟片应该是一视同仁的,它可没有电视剧、电影的门户之见。因此二者的差别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主创人员的用心程度。
主创人员说,不是我们不想用心,是你们观众不用心。观众在看电视时的状态是这样的:大孩哭,小孩叫,有人打电话,有人做家务,还有人来回走动。电影则不同,开演后,大家目不转睛,全神贯注。
其实,创作者和观众是互动的,若是好片子,自然会吸引观众坐下来认真观赏,我们之所以心不在焉,是因为片子不足以让我们欲罢不能。同理,电影院里乏味的电影也会使人昏昏欲睡,比如英雄。导演的每一丝付出都会有观众记得,李少红、杨亚洲对作品的精雕细琢有目共睹。
电视观众是个庞杂的群体,可不见得走进电影院的那一小撮人就比广大电视迷水平高。别说这拨观众没水平,我们是什么都不懂,(当然也不需要懂,我们不是创作者。再说,高深的理论不也产生于普通人的审美趣味吗?)可好歹还是分的。
沉重的自由
乱世佳人拍了上下集,虽然很经典,但还是没能满足影迷的需要,长度有限,在情节上不得不一删再删。电影红楼梦为再现经典,拍了八部,全国大概没几个人看全。而电视剧可以无限地连续下去,充分满足讲故事和看故事的人们的愿望,也使把长篇巨著搬上荧屏成为可能。开始我天真地以为这是好事,现在看来这种自由严重限制了电视剧的发展。摆脱了时间限制创作者变得随意。叙事不再精练,制作不再精良,表演不再细腻。长度加倍,精彩减半。有人曾把电视剧和电影比作长篇小说和中短篇小说,有一定道理。长篇小说的语言很难像千字美文那样洗练,由此我们可以谅解电视剧在一定程度上的粗糙,而现实情况是,电视剧也没有像长篇小说那样展示波澜壮阔的生活,却像电影兑了水。
如果大部分电视剧压缩一半的篇幅,整个电视剧的水准就会提升一大截。我们渴望长篇巨作,也渴望打磨得精致小巧的中短篇。有话则长,无话则短。有时短更显示剧作家的功底。像相依年年、嫂娘那样,三集或八集打造一个精品,你做的到吗?
改良的希望寄托于编剧。来看看有些电视剧编剧是什么人,豆腐块还没写顺溜就被赶鸭子上架写剧本,作品的质量可想而知。难怪有人拒绝承认电视剧编剧是剧作家。可叹一些真正的剧作家在写多了电视剧松散的剧本后,想写电影剧本却忘记如何起笔。
比起电视剧,电影虽没有长度的自由,却有艺术、技术的自由。大量的资金全砸在短短的一个半小时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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