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豪中文网 www.thzw.net,篮球之神无错无删减全文免费阅读!
”刹时间,球被断走。莫知秋骇然发现篮球竟然出现在易海洋的手中。
“快攻!”易海洋口中发出一声高呼,随即将球抛了出去。
“太高了!”眼见易海洋将球大力抛出,在场的人几乎都是同一个想法。因为球竟以超过4米的高度从齐海的头顶飞过,直向篮板右侧飞去。(258文学网只提供全本小说)
在旁观战的孟伯仁心中暗道:刚才这小子截球时的速度,确实让自己吓了一跳。不过这个传球失误也太不应该。看样子,他的技术还是太嫩了一点。
刚想到这里,孟伯仁突然惊讶万分地站起身来。因为他骇然发现,篮板右侧的位置上突然出现了一个高大的身影,竟然跳起来把球从空中接住。
此人当然是霍英杰。他那超人的速度和跳跃能力早已在易海洋计算范围之内。
霍英杰刚一落地,便又重新跳了起来,口中发出一声怒吼,双手握球向篮框中扣去。
“轰!”一声巨响,篮框猛地一震,篮球被狠狠地灌入篮中。
2 : 0,铭扬队首开记录。
第一个球,铭扬队的霍英杰竟以大力灌篮回敬了狂龙队之前的嚣张,而易海洋的断球与助攻亦是功不可没。
这就是易海洋和他的队伍的实力吗?孟伯仁满脸震惊之色。一支连全市高中联赛前八名都没有进入的队伍,怎么可能赢得了在地下球场所向无敌的狂龙队?这一定是个巧合!自己收集到的资料十分详细,不可能出现这么大的偏差!
这一次,再度轮到狂龙队进攻。球没有丝毫停顿,立刻传到该队王牌沈烈武的手中。不过,孟伯仁立刻发现,又是这个易海洋迎了上去。
“啪,啪”球在沈烈武的手中急快急慢地弹跳着。突然,他的球速骤然加快,身形一低,竟然选择强行突破。
易海洋的反应却也不慢,立刻脚步回撤,张臂挺胸,再次将他挡住。“啪!啪!”两声运球,沈烈武前冲的身体倏然急停,紧接着轻轻跳起,举手射篮。
“嗖!”球在空中划出一道弧线,从易海洋高高举起的手臂上方飞过,沈烈武的嘴角处不禁溢出一丝笑意。
“唰!”篮球空心入网。
2 : 2,狂龙队仅用了12秒钟就将比分扳平。
易海洋从沈烈武身边擦肩而过,心里顿时兴奋起来。这个对手果然很强,不过还没有强到令自己束手无策的地步。他快步走到己方阵前,向正在控制的齐海要球:“把球给我!”
球传到易海洋的手中。他一边控球,一边朝沈烈武走去。显然,他的目的是想一对一将对方打败。
两人在三分线外相对而立。篮球在易海洋的双手中左右转换着,双腿仿佛踏着舞步一般前后交替。突然,他将自己的后背转向了沈烈武,然后猛地向后一挤,使得对方的脚步不由自主地后退了一步。
就在这一刹那,易海洋旋风般地转过身来,竟没有丝毫停顿,跳起来就投。篮球划出一道超高的抛物线从沈烈武的指尖上方飞过。
这怎么可能?沈烈武满脸的不信。自己的身高比易海洋高出8cm以上,双手臂举的高度则更高。对方竟然选择在自己面前,毫无禁忌地射篮?不,这个球不可能进。
“唰!”一个清脆的篮球入网声,随即回应了沈烈武的想法,令他一向自傲的心灵大受打击。
不过,狂龙队立刻展开反击。片刻之后,中锋古星河在景卫东头上扣了一个单手灌篮,当即还以颜色。
5 : 4,铭扬队暂时领先。
接下来,两队的比分交替上升。霍英杰和景卫东在禁区内严防死守,易海洋的三分远投多点开花,加上齐海与杜海涛二人的精彩配合,不时打出一浪又一浪的高潮。无论狂龙队如何追赶,铭扬队的领先分数一直保持在四分以上。
离上半场结束还有五十几秒,双方的比分为40 : 34,铭扬队领先六分。这时,易海洋意想不到地叫了上半场最后一次暂停。
队员们纷纷从场上下来,一面喝着饮料,一面视色不解地望着自己的队长。不知他在这不到一分钟的时间内,究竟想干什么?
易海洋接过阿杰递过来的饮料喝了一口,向大家说出了自己的打算。众人听罢,不禁为他的绝妙想法精神一振。
30秒暂停时间顷刻过去,双方重新回到场上。
此时,由雷光辉在边线重新开球(杜海涛已下场休息)。齐海接到他的传球,晃过莫知秋,作势欲传给景卫东,却从身后传到易海洋的手中。果如易海洋所料,沈烈武立刻冲了上来,使出浑身解数将他死死防住。
两人纠缠了片刻之后,沈烈武突然地发现,对方突然身形一顿,脸上流露出一丝笑意。
不好,这是对方即将出手的迹象。沈烈武心中暗凛,顿时将全身的肌肉绷得紧紧,随时准备应变。
果然在下一刻,易海洋做出了他意料中的动作起跳射篮。
“休想!”沈烈武发出一声怒喝,挥动右手向对方手中的篮球扇去。
“你上当了!”易海洋的轻笑声传来。只见他在半空中将右手腕轻轻一翻,竟将球传到左手之中,接着竟然单手将球投了出去。
“啪!”沈烈武的右手扇在了易海洋的右臂上。同一时刻,球在空中划出了一个完美的抛物线,不偏不倚地落在篮框之中。
“耶!”易海洋落在地上,左手紧紧握拳,口中发出一声欢呼。“三分有效,狂龙队8号犯规,加罚一球!”场上传来裁判的声音。
“什么!”孟伯仁愈看愈是吃惊。刚才,他分明看见那个少年竟用左手做出了超难度的单手远程射篮,并且还准确地射进了三分。
“唰!”球准确罚进。
44 : 34,铭扬队领先十分,上半场还剩下26秒钟。
”刹时间,球被断走。莫知秋骇然发现篮球竟然出现在易海洋的手中。
“快攻!”易海洋口中发出一声高呼,随即将球抛了出去。
“太高了!”眼见易海洋将球大力抛出,在场的人几乎都是同一个想法。因为球竟以超过4米的高度从齐海的头顶飞过,直向篮板右侧飞去。(258文学网只提供全本小说)
在旁观战的孟伯仁心中暗道:刚才这小子截球时的速度,确实让自己吓了一跳。不过这个传球失误也太不应该。看样子,他的技术还是太嫩了一点。
刚想到这里,孟伯仁突然惊讶万分地站起身来。因为他骇然发现,篮板右侧的位置上突然出现了一个高大的身影,竟然跳起来把球从空中接住。
此人当然是霍英杰。他那超人的速度和跳跃能力早已在易海洋计算范围之内。
霍英杰刚一落地,便又重新跳了起来,口中发出一声怒吼,双手握球向篮框中扣去。
“轰!”一声巨响,篮框猛地一震,篮球被狠狠地灌入篮中。
2 : 0,铭扬队首开记录。
第一个球,铭扬队的霍英杰竟以大力灌篮回敬了狂龙队之前的嚣张,而易海洋的断球与助攻亦是功不可没。
这就是易海洋和他的队伍的实力吗?孟伯仁满脸震惊之色。一支连全市高中联赛前八名都没有进入的队伍,怎么可能赢得了在地下球场所向无敌的狂龙队?这一定是个巧合!自己收集到的资料十分详细,不可能出现这么大的偏差!
这一次,再度轮到狂龙队进攻。球没有丝毫停顿,立刻传到该队王牌沈烈武的手中。不过,孟伯仁立刻发现,又是这个易海洋迎了上去。
“啪,啪”球在沈烈武的手中急快急慢地弹跳着。突然,他的球速骤然加快,身形一低,竟然选择强行突破。
易海洋的反应却也不慢,立刻脚步回撤,张臂挺胸,再次将他挡住。“啪!啪!”两声运球,沈烈武前冲的身体倏然急停,紧接着轻轻跳起,举手射篮。
“嗖!”球在空中划出一道弧线,从易海洋高高举起的手臂上方飞过,沈烈武的嘴角处不禁溢出一丝笑意。
“唰!”篮球空心入网。
2 : 2,狂龙队仅用了12秒钟就将比分扳平。
易海洋从沈烈武身边擦肩而过,心里顿时兴奋起来。这个对手果然很强,不过还没有强到令自己束手无策的地步。他快步走到己方阵前,向正在控制的齐海要球:“把球给我!”
球传到易海洋的手中。他一边控球,一边朝沈烈武走去。显然,他的目的是想一对一将对方打败。
两人在三分线外相对而立。篮球在易海洋的双手中左右转换着,双腿仿佛踏着舞步一般前后交替。突然,他将自己的后背转向了沈烈武,然后猛地向后一挤,使得对方的脚步不由自主地后退了一步。
就在这一刹那,易海洋旋风般地转过身来,竟没有丝毫停顿,跳起来就投。篮球划出一道超高的抛物线从沈烈武的指尖上方飞过。
这怎么可能?沈烈武满脸的不信。自己的身高比易海洋高出8cm以上,双手臂举的高度则更高。对方竟然选择在自己面前,毫无禁忌地射篮?不,这个球不可能进。
“唰!”一个清脆的篮球入网声,随即回应了沈烈武的想法,令他一向自傲的心灵大受打击。
不过,狂龙队立刻展开反击。片刻之后,中锋古星河在景卫东头上扣了一个单手灌篮,当即还以颜色。
5 : 4,铭扬队暂时领先。
接下来,两队的比分交替上升。霍英杰和景卫东在禁区内严防死守,易海洋的三分远投多点开花,加上齐海与杜海涛二人的精彩配合,不时打出一浪又一浪的高潮。无论狂龙队如何追赶,铭扬队的领先分数一直保持在四分以上。
离上半场结束还有五十几秒,双方的比分为40 : 34,铭扬队领先六分。这时,易海洋意想不到地叫了上半场最后一次暂停。
队员们纷纷从场上下来,一面喝着饮料,一面视色不解地望着自己的队长。不知他在这不到一分钟的时间内,究竟想干什么?
易海洋接过阿杰递过来的饮料喝了一口,向大家说出了自己的打算。众人听罢,不禁为他的绝妙想法精神一振。
30秒暂停时间顷刻过去,双方重新回到场上。
此时,由雷光辉在边线重新开球(杜海涛已下场休息)。齐海接到他的传球,晃过莫知秋,作势欲传给景卫东,却从身后传到易海洋的手中。果如易海洋所料,沈烈武立刻冲了上来,使出浑身解数将他死死防住。
两人纠缠了片刻之后,沈烈武突然地发现,对方突然身形一顿,脸上流露出一丝笑意。
不好,这是对方即将出手的迹象。沈烈武心中暗凛,顿时将全身的肌肉绷得紧紧,随时准备应变。
果然在下一刻,易海洋做出了他意料中的动作起跳射篮。
“休想!”沈烈武发出一声怒喝,挥动右手向对方手中的篮球扇去。
“你上当了!”易海洋的轻笑声传来。只见他在半空中将右手腕轻轻一翻,竟将球传到左手之中,接着竟然单手将球投了出去。
“啪!”沈烈武的右手扇在了易海洋的右臂上。同一时刻,球在空中划出了一个完美的抛物线,不偏不倚地落在篮框之中。
“耶!”易海洋落在地上,左手紧紧握拳,口中发出一声欢呼。“三分有效,狂龙队8号犯规,加罚一球!”场上传来裁判的声音。
“什么!”孟伯仁愈看愈是吃惊。刚才,他分明看见那个少年竟用左手做出了超难度的单手远程射篮,并且还准确地射进了三分。
“唰!”球准确罚进。
44 : 34,铭扬队领先十分,上半场还剩下26秒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