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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一直也是我纠结心头的问题。反映一个历史时期存在的人类苦难,难道就够了吗?某个历史时期对于整个人类历程,又算得了什么呢?岂非沧海一粟。难道不是一种“中间价值”层面和“短期效应”下的写作?离“终极关怀”还差十万八千里呢。所谓的“历史烙印”之于时过境迁的后世,又有什么逼真的感触呢?更何况苦难甚至终极苦难的反映,也只是写作题材中的一项而已。多数文学作品也不见得是因为真切反映了苦难历程而获得“经典”头衔的犒赏的。
其次,作者所引用韦恩布斯的话:“小说修辞的终极问题,就是确定作家为谁写作的问题”也不见得就是最权威的理论,我还可以引用米兰昆德拉的“媚俗”观加以批判呢。在这一点上,我又是得益于王小波的观点:他在杂文思维的乐趣中,拿百家争鸣来说事儿,说他们大伙儿都在隆重推出各自的思想主张,我们可以从中筛选,当做参考,儒家思想的一枝独秀,也只是因为当时统治阶级用着方便,所以被强制执行了。——大体意思是这样,我可能有所加工——绝不能因为某种思想已经成为我们文化传统的“精髓”就抹煞我们对所有事物的甄别能力,这么简单的道理,我们不应该扔到九霄云外。
最后想斗胆“断言”一下王小波的写作的真正价值。我认为是这样一种情形:别人都在“集体无意识”地搞“集体意识”的公论写作游戏,而他偏要“染指”真正属于个人的,甚至属于人的,没有被“意识形态”异化后的“人性”题材。可以说,在黄金时代中,他写的首先是人,而非“知青”——那些带有明显的红色烙印的人。他是中国作家中率先向“集体意识”和“社会公论”宣战的先驱者中的一员,他对所谓的“阴暗面”的直接呈现,填补了个人乃至大众的“下半身”存在的空缺,这一点居功甚伟,但诚如一些理智的论断所言,他并没有开展全新的创造性的写作,这一点可以从他对于他所激赏的作家们(比如卡尔维诺)的模仿中窥见一斑。另外,反对愚蠢和无趣的主张,从根本上扬弃了我们的传统文化和定势思维中的一些思想糟粕。
尽管是个社会责任感非常强大的人,但王小波并没有花费太多心思去考虑为谁写的问题,或者说他就是在一门心思地为自己写,他在一篇杂文中透露过一个“艺术不应该照顾弱势群体”的想法,对此我更是心悦诚服。很显然,它证据确凿地说明了一个问题:王小波不会像办春节晚会一样,为了达到老少皆宜的效果而从事创作。我还可以举出一个展示了他“惊世骇俗”的一面的例子来,他写过一个同性恋题材的小说,后来改编成剧本,被张元拍成了电影:东宫西宫,在当时来看,他那种对于同性恋者的宽容态度,是不会被轻易接受的,甚至直到现在那部电影也无法在国内公映。其实我最喜欢他的杂文,精读他的每一篇充满智性的杂文,我们不难发现,他每一篇文章都在打大众的嘴巴,揭“集体意识”的短,要不他也不会在生前——那个人人以社会公论为行为指南的年代门庭冷落车马稀了。
纪念王小波,我并没有什么纯形式上的行为方式,我是个非常自私并且自恋的家伙,什么事情到了最后,还是会回到自己身上,为自己着想——还好在真诚这一点上,我和王小波是心灵相通的,我们都不避讳“正面全裸”自己的“阴暗心理”——我唯一的纪念方式,就是接着读完他其它的作品:时代三部曲的第三部:青铜时代。
而更重要的,又落到了我自己身上,在对王小波的纪念中,我解决了一个长久萦绕心头的问题,这同时也要感谢枫林过客的率先发难,他们带给我的启示就是:真正值得关注的,还是我们到底要写什么,而非为谁写作。因为在我看来,我们的写作,再玄虚,再超拔,也是有人能看懂的,只是读者数量上可能有出入,当然这也是导致大众文化和边缘文化分野的一个方面;我们的写作,再诡异,再离奇,也是游走于人类思维的范畴之内,不可能是为外星人写的。外星人也不见得领这个情。所以说,根本不必在意为谁而写,众位写手尽管放手去写就是,其他一切事情让读者去办。
谨以拙作的草稿在王小波老师坟前焚化,去他妈的另一个联想:鸠摩智非要逼着段誉默写出六脉神剑的心法,说要在慕容博坟前焚化。
什么,一直也是我纠结心头的问题。反映一个历史时期存在的人类苦难,难道就够了吗?某个历史时期对于整个人类历程,又算得了什么呢?岂非沧海一粟。难道不是一种“中间价值”层面和“短期效应”下的写作?离“终极关怀”还差十万八千里呢。所谓的“历史烙印”之于时过境迁的后世,又有什么逼真的感触呢?更何况苦难甚至终极苦难的反映,也只是写作题材中的一项而已。多数文学作品也不见得是因为真切反映了苦难历程而获得“经典”头衔的犒赏的。
其次,作者所引用韦恩布斯的话:“小说修辞的终极问题,就是确定作家为谁写作的问题”也不见得就是最权威的理论,我还可以引用米兰昆德拉的“媚俗”观加以批判呢。在这一点上,我又是得益于王小波的观点:他在杂文思维的乐趣中,拿百家争鸣来说事儿,说他们大伙儿都在隆重推出各自的思想主张,我们可以从中筛选,当做参考,儒家思想的一枝独秀,也只是因为当时统治阶级用着方便,所以被强制执行了。——大体意思是这样,我可能有所加工——绝不能因为某种思想已经成为我们文化传统的“精髓”就抹煞我们对所有事物的甄别能力,这么简单的道理,我们不应该扔到九霄云外。
最后想斗胆“断言”一下王小波的写作的真正价值。我认为是这样一种情形:别人都在“集体无意识”地搞“集体意识”的公论写作游戏,而他偏要“染指”真正属于个人的,甚至属于人的,没有被“意识形态”异化后的“人性”题材。可以说,在黄金时代中,他写的首先是人,而非“知青”——那些带有明显的红色烙印的人。他是中国作家中率先向“集体意识”和“社会公论”宣战的先驱者中的一员,他对所谓的“阴暗面”的直接呈现,填补了个人乃至大众的“下半身”存在的空缺,这一点居功甚伟,但诚如一些理智的论断所言,他并没有开展全新的创造性的写作,这一点可以从他对于他所激赏的作家们(比如卡尔维诺)的模仿中窥见一斑。另外,反对愚蠢和无趣的主张,从根本上扬弃了我们的传统文化和定势思维中的一些思想糟粕。
尽管是个社会责任感非常强大的人,但王小波并没有花费太多心思去考虑为谁写的问题,或者说他就是在一门心思地为自己写,他在一篇杂文中透露过一个“艺术不应该照顾弱势群体”的想法,对此我更是心悦诚服。很显然,它证据确凿地说明了一个问题:王小波不会像办春节晚会一样,为了达到老少皆宜的效果而从事创作。我还可以举出一个展示了他“惊世骇俗”的一面的例子来,他写过一个同性恋题材的小说,后来改编成剧本,被张元拍成了电影:东宫西宫,在当时来看,他那种对于同性恋者的宽容态度,是不会被轻易接受的,甚至直到现在那部电影也无法在国内公映。其实我最喜欢他的杂文,精读他的每一篇充满智性的杂文,我们不难发现,他每一篇文章都在打大众的嘴巴,揭“集体意识”的短,要不他也不会在生前——那个人人以社会公论为行为指南的年代门庭冷落车马稀了。
纪念王小波,我并没有什么纯形式上的行为方式,我是个非常自私并且自恋的家伙,什么事情到了最后,还是会回到自己身上,为自己着想——还好在真诚这一点上,我和王小波是心灵相通的,我们都不避讳“正面全裸”自己的“阴暗心理”——我唯一的纪念方式,就是接着读完他其它的作品:时代三部曲的第三部:青铜时代。
而更重要的,又落到了我自己身上,在对王小波的纪念中,我解决了一个长久萦绕心头的问题,这同时也要感谢枫林过客的率先发难,他们带给我的启示就是:真正值得关注的,还是我们到底要写什么,而非为谁写作。因为在我看来,我们的写作,再玄虚,再超拔,也是有人能看懂的,只是读者数量上可能有出入,当然这也是导致大众文化和边缘文化分野的一个方面;我们的写作,再诡异,再离奇,也是游走于人类思维的范畴之内,不可能是为外星人写的。外星人也不见得领这个情。所以说,根本不必在意为谁而写,众位写手尽管放手去写就是,其他一切事情让读者去办。
谨以拙作的草稿在王小波老师坟前焚化,去他妈的另一个联想:鸠摩智非要逼着段誉默写出六脉神剑的心法,说要在慕容博坟前焚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