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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侠凭借它纵横江湖几十年时间,成为了江湖中五绝之一。”说道自己祖先功绩的时候,他的双眼之中泛起激动的泪花。几百年时间过去。
虽然当年的神功传承下来,可三个女子还是听说过大侠郭靖为国为民、抵抗蒙元的事迹,脸上也尽是缅怀的崇拜神色。孙仲君听见打败自己的功夫是降龙十八掌,是绝代大侠的功夫,心中那一点不舒坦也消失了。
仿佛觉得自己败在那样的功夫之下是应该的,看着三人一副见到天王明星般的激动表情,我无奈地摇了摇头,走到一边观看着那一辆奇怪的马车。
走近马车,我才仔细地观看起了驾车黄骠马。瘦瘦的体形,薄得如同纸一般的皮连骨头也难以包住,排排脊骨完全地显现了出来,单细的四肢仿佛连瘦弱的身子也不能承受,身子不停地颤抖着。
这样一匹马还拉着一辆铁车,让看着的我心中也阵阵不忍,不知道它哪一时刻就会倒下,而瘦马的嘴角紧紧的咬住了他衣角,就转身对望着自己的黄天道:“舅舅,你还重找一匹马来驾车吧!这马太可怜了”
话还位说完,黄天就笑了起来,几步跨到瘦马身边,拍打了它的头部几下,让它停止了颤动,笑着说道:“小主,你还以为这马身子羸弱才颤抖的吗?
刚才小主距离追风仅仅十米的时候,这个小精灵就闻到了小主带有大小姐身上一般的熟悉气息,以为是她的主人回来了,所以激动得身子不停地颤抖。它可是一个通灵之物。”
“自从大小姐离开之后,它不但不让任何人骑,更一刻都不愿离开当年姑爷为大小姐做的这辆车。
除了每年过年时节,她回到桃花岛,在岛上等待大小姐七天时间,其余时间一直奔驰于名山大川之间,不断地嗅着大小姐的气息,希望能够寻找到她的主人。”
“为了将大小姐的爱骑交给小主,这六年以来,我们兄弟也与她一起跑遍了塞外、南昭,蜀道、天山,连南洋我们都下过了好几次了。”说着,不知道是感动与追风的忠心,还是想起了自己大小姐对自己兄弟的深恩,三十几的汉子满面的泪水。
看着自己娘亲的爱马,听着追风的忠心,我双手轻轻抚摩着她头上那一撮长长的毛发,口中说道:“好追风,真是一匹忠心的马,可是娘亲现在已经走了,你以后就跟着我吧!我也会如同娘亲一般好好地对待你的。”
追风仿佛能够听懂小主人的话一般,嘴放开了我的衣角,对着天空不断地鸣叫,一双前蹄也高高地跃了起来。
第一次听说了如此其貌不扬的灵马,三个女子都围了过来,而细心的美药神问道:“舅舅,追风在几年时间就走完了那么多地方,速度应该很快吧?”
黄天听见这样的问话,脸上泛起了得意的表情,仿佛自己拥有一件宝贝,现在正向别人宣扬,手舞足蹈地说:“追风一个时辰就能够奔跑两百公里,天下没有任何坐骑能够比得上她的速度了。
而她最出色的却是持久的耐力,只要吃饱喝足了,可以长达三个小时连续地奔跑,丝毫也不需要停歇。此后,让她恢复一个时辰,她又可以如同先前一般奔跑三个时辰。”
“我们当年在大漠这般奔跑了七天七夜,追风才出现了一丝疲劳。”当自己说到这里的时候,黄天也不好意思地看着小主人,害怕我责怪自己不爱惜主人的马匹。
可四人都一副目瞪口呆,心中连连地惊呼这个追风是怪物,难道她一直不停歇地奔跑,不需要呼吸吗?不断拍着追风的头,我言语之中充满惋惜地说道:“你还真是一匹天马啊!天下任你行。唉!
这些年真是太委屈你了,一直就没有让你尽情地发挥自己的才情。以后跟着我,我必定要你尽情地奔走于华夏的各个角落,让那些听见你名字的人都崇拜你。”
看到我也很喜欢追风,黄天的憨厚的面颊上充满了幸福和满足,伸手在车辕的一个角落轻轻地一转,黑漆漆的车厢前部就缓缓地向着两方滑动,而其余三方不断向外扩张,一间精致美丽的桃色小屋显露在四人面前。
里面熟悉的装饰,熟悉的气息,让伫立在车门处的袁承志感觉到时光倒逝,自己又一次看到了自己娘亲的闺房,看到了那个熟悉的美丽身影,这一时刻,他的脑海之中充斥满了自己娘亲的花容月貌,耳边飘扬着自己娘亲的悦耳笑声。
激动的我仿佛看到了自己娘亲就在里面,迅速将头伸了进去,口中不断地大声呼唤着:“娘亲,娘亲,你现在别走啊!儿子现在要接你与儿子一起回家。儿子现在学了天下第一的功夫,任何人都不能够阻挡我们一家人团聚。
如果遇神,我就杀神、遇佛我就诛佛。”布置于房间最左侧方便行走的松木小道,洁白得将屋顶的明珠也倒映出来,小道末端是一个小小的梳妆台,当年的诸般梳洗物件都一一陈列在其上,在梳妆台的上面挂着一副自己父亲戴着官帽、身着官服的图画。
大侠凭借它纵横江湖几十年时间,成为了江湖中五绝之一。”说道自己祖先功绩的时候,他的双眼之中泛起激动的泪花。几百年时间过去。
虽然当年的神功传承下来,可三个女子还是听说过大侠郭靖为国为民、抵抗蒙元的事迹,脸上也尽是缅怀的崇拜神色。孙仲君听见打败自己的功夫是降龙十八掌,是绝代大侠的功夫,心中那一点不舒坦也消失了。
仿佛觉得自己败在那样的功夫之下是应该的,看着三人一副见到天王明星般的激动表情,我无奈地摇了摇头,走到一边观看着那一辆奇怪的马车。
走近马车,我才仔细地观看起了驾车黄骠马。瘦瘦的体形,薄得如同纸一般的皮连骨头也难以包住,排排脊骨完全地显现了出来,单细的四肢仿佛连瘦弱的身子也不能承受,身子不停地颤抖着。
这样一匹马还拉着一辆铁车,让看着的我心中也阵阵不忍,不知道它哪一时刻就会倒下,而瘦马的嘴角紧紧的咬住了他衣角,就转身对望着自己的黄天道:“舅舅,你还重找一匹马来驾车吧!这马太可怜了”
话还位说完,黄天就笑了起来,几步跨到瘦马身边,拍打了它的头部几下,让它停止了颤动,笑着说道:“小主,你还以为这马身子羸弱才颤抖的吗?
刚才小主距离追风仅仅十米的时候,这个小精灵就闻到了小主带有大小姐身上一般的熟悉气息,以为是她的主人回来了,所以激动得身子不停地颤抖。它可是一个通灵之物。”
“自从大小姐离开之后,它不但不让任何人骑,更一刻都不愿离开当年姑爷为大小姐做的这辆车。
除了每年过年时节,她回到桃花岛,在岛上等待大小姐七天时间,其余时间一直奔驰于名山大川之间,不断地嗅着大小姐的气息,希望能够寻找到她的主人。”
“为了将大小姐的爱骑交给小主,这六年以来,我们兄弟也与她一起跑遍了塞外、南昭,蜀道、天山,连南洋我们都下过了好几次了。”说着,不知道是感动与追风的忠心,还是想起了自己大小姐对自己兄弟的深恩,三十几的汉子满面的泪水。
看着自己娘亲的爱马,听着追风的忠心,我双手轻轻抚摩着她头上那一撮长长的毛发,口中说道:“好追风,真是一匹忠心的马,可是娘亲现在已经走了,你以后就跟着我吧!我也会如同娘亲一般好好地对待你的。”
追风仿佛能够听懂小主人的话一般,嘴放开了我的衣角,对着天空不断地鸣叫,一双前蹄也高高地跃了起来。
第一次听说了如此其貌不扬的灵马,三个女子都围了过来,而细心的美药神问道:“舅舅,追风在几年时间就走完了那么多地方,速度应该很快吧?”
黄天听见这样的问话,脸上泛起了得意的表情,仿佛自己拥有一件宝贝,现在正向别人宣扬,手舞足蹈地说:“追风一个时辰就能够奔跑两百公里,天下没有任何坐骑能够比得上她的速度了。
而她最出色的却是持久的耐力,只要吃饱喝足了,可以长达三个小时连续地奔跑,丝毫也不需要停歇。此后,让她恢复一个时辰,她又可以如同先前一般奔跑三个时辰。”
“我们当年在大漠这般奔跑了七天七夜,追风才出现了一丝疲劳。”当自己说到这里的时候,黄天也不好意思地看着小主人,害怕我责怪自己不爱惜主人的马匹。
可四人都一副目瞪口呆,心中连连地惊呼这个追风是怪物,难道她一直不停歇地奔跑,不需要呼吸吗?不断拍着追风的头,我言语之中充满惋惜地说道:“你还真是一匹天马啊!天下任你行。唉!
这些年真是太委屈你了,一直就没有让你尽情地发挥自己的才情。以后跟着我,我必定要你尽情地奔走于华夏的各个角落,让那些听见你名字的人都崇拜你。”
看到我也很喜欢追风,黄天的憨厚的面颊上充满了幸福和满足,伸手在车辕的一个角落轻轻地一转,黑漆漆的车厢前部就缓缓地向着两方滑动,而其余三方不断向外扩张,一间精致美丽的桃色小屋显露在四人面前。
里面熟悉的装饰,熟悉的气息,让伫立在车门处的袁承志感觉到时光倒逝,自己又一次看到了自己娘亲的闺房,看到了那个熟悉的美丽身影,这一时刻,他的脑海之中充斥满了自己娘亲的花容月貌,耳边飘扬着自己娘亲的悦耳笑声。
激动的我仿佛看到了自己娘亲就在里面,迅速将头伸了进去,口中不断地大声呼唤着:“娘亲,娘亲,你现在别走啊!儿子现在要接你与儿子一起回家。儿子现在学了天下第一的功夫,任何人都不能够阻挡我们一家人团聚。
如果遇神,我就杀神、遇佛我就诛佛。”布置于房间最左侧方便行走的松木小道,洁白得将屋顶的明珠也倒映出来,小道末端是一个小小的梳妆台,当年的诸般梳洗物件都一一陈列在其上,在梳妆台的上面挂着一副自己父亲戴着官帽、身着官服的图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