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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黑豆实在是喜欢万氏,次日附身时被它‘念’了一通的康熙也就打消了马上抱走它的念头,准备先让万氏养几天。
谁知道,接下来发生的事却是让康熙大吃一惊!
万氏居然也曾魂魄离体,去过那两百年后的未来!
发现万氏也能‘未卜先知’后,康熙立刻就起了杀心!万氏知道了除朕以外谁也不该知道的秘密,那她就该死!
虽然起了杀心,可康熙没有马上动手,他想再观察一下。同样都是魂魄离体,为什么万氏就没有患上离魂症,同时他也想知道万氏是不是已经把她所知道的未来告诉过其他人了。虽然可以审问,可万氏大病初愈,只怕熬不住刑求。
因为万氏喜欢一面给黑豆顺毛一面自言自语,康熙就特意在中午时加了一个时辰的午睡,好去听听她会说些什么。
结果,他发现同样是魂魄离体,万氏和自己是截然不同的两种方式。她的魂魄没有在紫禁城里停留两百年,而是直接附身到了两百年后的一个女子身上,忘却前事,在两百多年后重新活了二十几年。
从万氏的话里,康熙知道她附身时只是个小户之家的女儿,因国情已变,又是独女,万氏打小就如男子般进学读书,但她的学业很是一般,书读了十几年,结果别说后世的两所国子监了,她竟然连府学都考不上一所!
书读的一般也就罢了,忘却前事的万氏对‘前朝旧事’也毫不关心。于是,等魂魄归体后,除了明确的知道肆皇帝会是德妃所出的四阿哥,她对未来的未来虽然也知道一些,可就她记得的那些缺胳膊断腿的事儿,用错漏百出来形容都是褒奖话了!
而另一方面,康熙发现万氏虽然人不算聪明,日常行事甚至有些蠢——明明手里有钱可使,也知道自己的处境不好,可她还是把自己弄成了咸福宫里垫底的那个人。
但她的心性却很不错。手心里藏着个类似于聚宝盆的宝贝,也知道宫廷未来的胜利者会是德妃,可她却能耐得住诱惑,本分安稳的蜗居在一个小小的梢间里,还很能自得其乐——随便吃点喝点,就乐得像只偷吃到灯油的小老鼠!
另外,虽然平日里行事糊涂,但在保守关系着自身安危的秘密时,万氏却足够谨慎。要不是她有一个喜欢抱着猫说心里话的坏习惯,只怕谁也不会知道她的秘密的!
康熙觉得,只这两点,万氏就算得上大智如愚,胜过很多自鸣得意的聪明人!
所以,到底杀不杀万氏呢?康熙有些犹豫了。
这时,发生的另一件事让他下了决心——被万氏养了一个多月的黑豆居然没像它的三个前辈一样衰弱下去,反而越长越健旺。
黑豆的反常是不是因为万氏呢?
康熙命人趁万氏去御花园遛弯时抱走了黑豆。
离开万氏后的第三天,黑豆的食量就减了一半,再过了五天,黑豆就开始嗜睡起来!
十天以后,康熙命人把瘦去了一半体重的黑豆送回了万氏的身边。回到万氏的身边没几天,黑豆就又生龙活虎起来。
能和朕有一样的遭遇,万氏果然不是一般人。
这样想着,康熙也就彻底放下了对万氏的杀念。从今往后,他不止不会杀万氏,还会护着万氏。
毕竟有万氏在,黑豆就能长寿。猫的寿命足有十多年,康熙一想到自己十多年以后才会再一次听到那些‘声音’,心情就很好。
所以,这一次康熙本就是因为万氏才去的咸福宫。
端嫔惯爱用早逝的二格格来向自己邀宠乞怜,要是没有万氏,康熙必是要看她抄上十卷八卷血经,真为二格格尽些慈母之心才会去咸福宫安抚她一二的。
想到万氏刚才在自己面前的种种言行,康熙不由就睁开眼睛,扬起眉毛颇为畅快的笑出声来——贪吃的邋遢鬼,到了朕的面前倒是装得老实乖巧了!
笑完,他对梁九功道:“过两天,你就派人去一趟咸福宫,把万氏习的字给朕收上来。以后每隔三天,你就把万氏的习字收上来放在书案上,朕要看。”
万氏的性子懒散,为了以后附身时不再被她抱着‘欣赏’她写的那些丑字,康熙准备督促她好好地练字。非让她以最快的速度把那一手丑字练得能看不可!
每三天检查一次功课?这不是几位皇阿哥的待遇吗?
万氏这是何德何能啊?!梁九功差点被自己的口水呛到,“是,万岁爷,奴才记住了!”
因为黑豆实在是喜欢万氏,次日附身时被它‘念’了一通的康熙也就打消了马上抱走它的念头,准备先让万氏养几天。
谁知道,接下来发生的事却是让康熙大吃一惊!
万氏居然也曾魂魄离体,去过那两百年后的未来!
发现万氏也能‘未卜先知’后,康熙立刻就起了杀心!万氏知道了除朕以外谁也不该知道的秘密,那她就该死!
虽然起了杀心,可康熙没有马上动手,他想再观察一下。同样都是魂魄离体,为什么万氏就没有患上离魂症,同时他也想知道万氏是不是已经把她所知道的未来告诉过其他人了。虽然可以审问,可万氏大病初愈,只怕熬不住刑求。
因为万氏喜欢一面给黑豆顺毛一面自言自语,康熙就特意在中午时加了一个时辰的午睡,好去听听她会说些什么。
结果,他发现同样是魂魄离体,万氏和自己是截然不同的两种方式。她的魂魄没有在紫禁城里停留两百年,而是直接附身到了两百年后的一个女子身上,忘却前事,在两百多年后重新活了二十几年。
从万氏的话里,康熙知道她附身时只是个小户之家的女儿,因国情已变,又是独女,万氏打小就如男子般进学读书,但她的学业很是一般,书读了十几年,结果别说后世的两所国子监了,她竟然连府学都考不上一所!
书读的一般也就罢了,忘却前事的万氏对‘前朝旧事’也毫不关心。于是,等魂魄归体后,除了明确的知道肆皇帝会是德妃所出的四阿哥,她对未来的未来虽然也知道一些,可就她记得的那些缺胳膊断腿的事儿,用错漏百出来形容都是褒奖话了!
而另一方面,康熙发现万氏虽然人不算聪明,日常行事甚至有些蠢——明明手里有钱可使,也知道自己的处境不好,可她还是把自己弄成了咸福宫里垫底的那个人。
但她的心性却很不错。手心里藏着个类似于聚宝盆的宝贝,也知道宫廷未来的胜利者会是德妃,可她却能耐得住诱惑,本分安稳的蜗居在一个小小的梢间里,还很能自得其乐——随便吃点喝点,就乐得像只偷吃到灯油的小老鼠!
另外,虽然平日里行事糊涂,但在保守关系着自身安危的秘密时,万氏却足够谨慎。要不是她有一个喜欢抱着猫说心里话的坏习惯,只怕谁也不会知道她的秘密的!
康熙觉得,只这两点,万氏就算得上大智如愚,胜过很多自鸣得意的聪明人!
所以,到底杀不杀万氏呢?康熙有些犹豫了。
这时,发生的另一件事让他下了决心——被万氏养了一个多月的黑豆居然没像它的三个前辈一样衰弱下去,反而越长越健旺。
黑豆的反常是不是因为万氏呢?
康熙命人趁万氏去御花园遛弯时抱走了黑豆。
离开万氏后的第三天,黑豆的食量就减了一半,再过了五天,黑豆就开始嗜睡起来!
十天以后,康熙命人把瘦去了一半体重的黑豆送回了万氏的身边。回到万氏的身边没几天,黑豆就又生龙活虎起来。
能和朕有一样的遭遇,万氏果然不是一般人。
这样想着,康熙也就彻底放下了对万氏的杀念。从今往后,他不止不会杀万氏,还会护着万氏。
毕竟有万氏在,黑豆就能长寿。猫的寿命足有十多年,康熙一想到自己十多年以后才会再一次听到那些‘声音’,心情就很好。
所以,这一次康熙本就是因为万氏才去的咸福宫。
端嫔惯爱用早逝的二格格来向自己邀宠乞怜,要是没有万氏,康熙必是要看她抄上十卷八卷血经,真为二格格尽些慈母之心才会去咸福宫安抚她一二的。
想到万氏刚才在自己面前的种种言行,康熙不由就睁开眼睛,扬起眉毛颇为畅快的笑出声来——贪吃的邋遢鬼,到了朕的面前倒是装得老实乖巧了!
笑完,他对梁九功道:“过两天,你就派人去一趟咸福宫,把万氏习的字给朕收上来。以后每隔三天,你就把万氏的习字收上来放在书案上,朕要看。”
万氏的性子懒散,为了以后附身时不再被她抱着‘欣赏’她写的那些丑字,康熙准备督促她好好地练字。非让她以最快的速度把那一手丑字练得能看不可!
每三天检查一次功课?这不是几位皇阿哥的待遇吗?
万氏这是何德何能啊?!梁九功差点被自己的口水呛到,“是,万岁爷,奴才记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