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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认识死者?”负责这件案子的警察显然也熬了一夜,听见有人提供线索,眼睛都亮了一下。
“她叫罗蔓,是外地人,因为姐姐猝死来奔丧的。据她自己说,现在住在她的同学家里……”沈固把大体情况三言两语讲了讲,然后问,“她怎么死的?”
警察抹了把脸。他看起来年纪也不大,给人的感觉就是经验不足:“从现场看,是走进了别人的樱桃园子,被看园子的狗咬死的。但是园主人说狗他们喂得很饱,不可能饿到去攻击人……”大约因为沈固也穿着警服,虽然是片儿警,也算同行,他的话也就多了点。
沈固皱了皱眉。看园子的狗可能攻击人,但如果真是喂饱了,啃尸体这种事——确实不容易发生。
“法医鉴定怎么说?”
小警察诧异地看了沈固一眼:“你是死者的什么人?”言外之意,你打听这么多干什么?
“我和死者的姐姐是朋友,因为她就这么一个妹妹,现在出了事,我们不能不关心。”
小警察迟疑一下:“对不起,如果你是家属的话我们可以透露一些,但——”
沈固点了一下头,这他也知道,如果不是总觉得哪里不对劲,他本来是不会多问的。
“如果你们要联系死者家属,或者可以先联系一下死者姐姐的朋友,他们有电话。”
“哦,谢谢。”小警察接过沈固留下的电话号码,似乎有点过意不去,沈固趁机问道:“我能去看看死者吗?”
小警察有点为难,但手里捏着人家刚刚给的电话,最后还是答应了。
尸检科有一种极其古怪的味道,任何人在这种味道里呆久了都会极不舒服。罗蔓的尸体放在冷冻柜里,旁边有个密封塑料袋,放着从她身上清理出的物品,沈固看了一眼,忽然问:“死者手上戴的戒指呢?”塑料袋里有手机、钱包、钥匙等等零碎物品,但没有那个戒指。
小警察眉头也皱了一下,旁边听到的法医已经快步走了过来,一看之下,脸色立刻变了:“昨天下班的时候,我明明记得把所有的东西都放在里面了。”
沈固走出警局大门的时候天已经阴得不像样,有星星点点的雨飘下来。尸检科折腾了半天,那枚虎头戒指仍是无影无踪,仿佛人间蒸发了。因为戒指外形奇特,所以法医也有深刻印象,确信自己肯定是放进密封袋里了,而且值班人员证实昨天晚上并没有人进入过检验室,于是人命案还没结案呢,就又多了一件失窃案。
沈固开着车在路上慢慢蹭。今天早上为了早点到所里,他开了沈芝云的车,这下倒正好用上了。雨渐渐大起来,车流移动得更缓慢,沈固一只手把着方向盘,一只手掏出烟来,正想点上,就从后视镜里看见一个熟悉的人影——钟乐岑。
钟乐岑今天穿得很正式而鲜艳,浅粉色的衬衣,深灰色的西装,看起来都是新的,倒是外面一件淡蓝色的大衣有些旧了。他没带伞,躲在路边屋檐下,一面四处张望,显然是想打车。沈固摇下车窗喊了他一声:“上车!”
钟乐岑小心地踩过路中间的泥水走到车边来:“沈先生?我,那个我去别的地方,恐怕不顺路。”
沈固伸手把车门推开了:“先上车,顺不顺路再说。这个时候,你根本打不到车。”
钟乐岑看看时间,苦恼地皱起眉,还是上了车。沈固把烟盒递过去:“去哪儿?”
“哦,谢谢我不抽烟。那个,我去樟州路。”
沈固把烟扔回去,心里盘算一下路线,把车拐上旁边的小路:“也不算绕。樟州路哪里?”
钟乐岑不太好意思:“寂莲酒吧……可是那个地方比较偏——”
沈固笑了一声:“不用客气了,宰我药费的时候也没见你客气。”
钟乐岑的脸微微红了。他本来长得白净,又在冷雨里站了半天,脸颊白得如同上好的瓷器,现在染上一抹红,说不出的鲜艳。沈固多看了两眼,见他不自在地拉领带,忍不住打趣道:“穿得这么喜庆,约会去么?”
钟乐岑脸更红了:“不,是——朋友聚会。”
寂莲酒吧并不难找,在街道的一处拐角上,门面并不大,招牌上是几朵蓝色的莲花。沈固把车停下,门童立刻迎上来:“乐岑哥,呀,今天穿这么漂亮,还带新朋友来了?”
钟乐岑刚刚凉下去的脸颊又红了:“不是,说什么呢。里面人都到了?”
门童嘿嘿一笑:“这不是就等着乐岑哥你来嘛,江泉也真是怪,非要写什么对联,还要毛笔的,除了你,别人都不行……”
钟乐岑回身向沈固道了声谢,拍拍喋喋不休的门童,走进酒吧里去了。沈固发动车子,刚开出十米就不禁拍了一下方向盘——真是糊涂!不是觉得那戒指不对劲吗?白白放着这么个天师在,怎么就忘了问一问。
门童见沈固回来,脸上笑得跟花儿一样:“这位先生,您——”
“我有件事情忘记问钟医生,能不能——”
“您请进。”门童笑嘻嘻地让他,“乐岑哥在里边呢。”
寂莲地方并不太大,这时候人也没多少,沈固一眼就看见了钟乐岑。斜对大门左边是吧台,一条红毯从吧台后门铺出来,直铺到大堂中央,那里靠着墙,用鲜花围成半个圆形,中间摆着多层蛋糕和香槟杯塔,钟乐岑就站在那圆圈旁边。吧台上铺着洒金的红纸,有个男孩按着纸,而他提着笔,半弯着腰在写字,西装因为弯腰稍稍提了起来。沈固看了一眼,觉得那腰自己差不多能用两只手握过来了。
钟乐岑写得很专注,并没看见沈固进来。他写完一张,那男孩就往墙上贴一张。沈固看第一张上写的是:绸缪束薪,棠棣之华。
沈固对诗呀词的不感什么兴趣,但沈芝云自幼就读诗诵词,酷好此道,因此他耳濡目染,半强迫地记住了不少。这两句都出自《诗经》,第一句是描写新婚之夜的,普遍认为略有戏谑之意,第二句则是写兄弟情谊的,基本上八杆子打不着。他正琢磨,钟乐岑已经写完了第二张:呦呦鹿鸣,求其友声。
这两句倒还有点联系。呦呦鹿鸣是表示招待宾客,而求其友声就更容易理解。沈固环顾四周,觉得这应该是场婚宴,所以才有“呦呦鹿鸣”和“绸缪束薪”的句子,可是关“棠棣之华”什么事呢?
这会钟乐岑已经写完了第三条,那男孩把它贴在最底下,字比较小,沈固看那写的是:恭祝江泉、吴凝先生新婚快乐,一往无前。
沈固心里一动。且不说这个“一往无前”用在新婚贺辞上有点奇怪,关键是那两个名字后头只有一个“先生”的称谓,究竟是钟乐岑少写了一个称谓,还是——这两位都是先生?他再次环顾四周。这时候人已经渐渐满座,但全场都是男人,没一个女人和孩子。沈固突然明白了——这是个gay吧,而他马上要看到的,大概就是一场同性婚礼。难怪要说“一往无前”,这样的婚姻要维持下去,还真需要点格外的勇气。那么这个“求其友声”,就是因为来宾都是此道中人了。
那男孩贴完了纸,突然发现沈固在看着他们,立刻拉了拉钟乐岑。钟乐岑猛一回头,立刻呆住了。沈固有趣地瞧着他,觉得如果他眼睛再大点,眼珠子就掉出来了,脸上的表情更是好看得很。也不知怎么想的,他居然抬手用两根手指对钟乐岑勾了勾。旁边那男孩脸上立刻爆出坏笑来,钟乐岑脸上的表情一再变化,终于带着一种明显是硬着头皮的表情走了过来:“沈沈先生,你,还没走?”
沈固扬了扬眉:“我记得你看过我的证件,我叫沈固,不叫沈沈。”
钟乐岑连耳根都红了:“那个什么,我不是这意思……”
沈固觉得捉弄得也够了,忍住了笑,换上了正经的表情:“钟医生,你知道有什么人会把虎头图案叫做将军印么?”
钟乐岑皱起眉:“将军印?虎头图案?你在哪里看见的?”
沈固正要详细讲一下虎头戒指的事,门童忽然跑了进来,大声笑着说:“到啦,到啦!大家快准备,一会就进来!”
这一下,酒吧里立刻热闹进来。沈固看见七八个人从自带的箱子里拿出小提琴、萨克斯、长笛之类的乐器,摆出要演奏的... -->>
“你认识死者?”负责这件案子的警察显然也熬了一夜,听见有人提供线索,眼睛都亮了一下。
“她叫罗蔓,是外地人,因为姐姐猝死来奔丧的。据她自己说,现在住在她的同学家里……”沈固把大体情况三言两语讲了讲,然后问,“她怎么死的?”
警察抹了把脸。他看起来年纪也不大,给人的感觉就是经验不足:“从现场看,是走进了别人的樱桃园子,被看园子的狗咬死的。但是园主人说狗他们喂得很饱,不可能饿到去攻击人……”大约因为沈固也穿着警服,虽然是片儿警,也算同行,他的话也就多了点。
沈固皱了皱眉。看园子的狗可能攻击人,但如果真是喂饱了,啃尸体这种事——确实不容易发生。
“法医鉴定怎么说?”
小警察诧异地看了沈固一眼:“你是死者的什么人?”言外之意,你打听这么多干什么?
“我和死者的姐姐是朋友,因为她就这么一个妹妹,现在出了事,我们不能不关心。”
小警察迟疑一下:“对不起,如果你是家属的话我们可以透露一些,但——”
沈固点了一下头,这他也知道,如果不是总觉得哪里不对劲,他本来是不会多问的。
“如果你们要联系死者家属,或者可以先联系一下死者姐姐的朋友,他们有电话。”
“哦,谢谢。”小警察接过沈固留下的电话号码,似乎有点过意不去,沈固趁机问道:“我能去看看死者吗?”
小警察有点为难,但手里捏着人家刚刚给的电话,最后还是答应了。
尸检科有一种极其古怪的味道,任何人在这种味道里呆久了都会极不舒服。罗蔓的尸体放在冷冻柜里,旁边有个密封塑料袋,放着从她身上清理出的物品,沈固看了一眼,忽然问:“死者手上戴的戒指呢?”塑料袋里有手机、钱包、钥匙等等零碎物品,但没有那个戒指。
小警察眉头也皱了一下,旁边听到的法医已经快步走了过来,一看之下,脸色立刻变了:“昨天下班的时候,我明明记得把所有的东西都放在里面了。”
沈固走出警局大门的时候天已经阴得不像样,有星星点点的雨飘下来。尸检科折腾了半天,那枚虎头戒指仍是无影无踪,仿佛人间蒸发了。因为戒指外形奇特,所以法医也有深刻印象,确信自己肯定是放进密封袋里了,而且值班人员证实昨天晚上并没有人进入过检验室,于是人命案还没结案呢,就又多了一件失窃案。
沈固开着车在路上慢慢蹭。今天早上为了早点到所里,他开了沈芝云的车,这下倒正好用上了。雨渐渐大起来,车流移动得更缓慢,沈固一只手把着方向盘,一只手掏出烟来,正想点上,就从后视镜里看见一个熟悉的人影——钟乐岑。
钟乐岑今天穿得很正式而鲜艳,浅粉色的衬衣,深灰色的西装,看起来都是新的,倒是外面一件淡蓝色的大衣有些旧了。他没带伞,躲在路边屋檐下,一面四处张望,显然是想打车。沈固摇下车窗喊了他一声:“上车!”
钟乐岑小心地踩过路中间的泥水走到车边来:“沈先生?我,那个我去别的地方,恐怕不顺路。”
沈固伸手把车门推开了:“先上车,顺不顺路再说。这个时候,你根本打不到车。”
钟乐岑看看时间,苦恼地皱起眉,还是上了车。沈固把烟盒递过去:“去哪儿?”
“哦,谢谢我不抽烟。那个,我去樟州路。”
沈固把烟扔回去,心里盘算一下路线,把车拐上旁边的小路:“也不算绕。樟州路哪里?”
钟乐岑不太好意思:“寂莲酒吧……可是那个地方比较偏——”
沈固笑了一声:“不用客气了,宰我药费的时候也没见你客气。”
钟乐岑的脸微微红了。他本来长得白净,又在冷雨里站了半天,脸颊白得如同上好的瓷器,现在染上一抹红,说不出的鲜艳。沈固多看了两眼,见他不自在地拉领带,忍不住打趣道:“穿得这么喜庆,约会去么?”
钟乐岑脸更红了:“不,是——朋友聚会。”
寂莲酒吧并不难找,在街道的一处拐角上,门面并不大,招牌上是几朵蓝色的莲花。沈固把车停下,门童立刻迎上来:“乐岑哥,呀,今天穿这么漂亮,还带新朋友来了?”
钟乐岑刚刚凉下去的脸颊又红了:“不是,说什么呢。里面人都到了?”
门童嘿嘿一笑:“这不是就等着乐岑哥你来嘛,江泉也真是怪,非要写什么对联,还要毛笔的,除了你,别人都不行……”
钟乐岑回身向沈固道了声谢,拍拍喋喋不休的门童,走进酒吧里去了。沈固发动车子,刚开出十米就不禁拍了一下方向盘——真是糊涂!不是觉得那戒指不对劲吗?白白放着这么个天师在,怎么就忘了问一问。
门童见沈固回来,脸上笑得跟花儿一样:“这位先生,您——”
“我有件事情忘记问钟医生,能不能——”
“您请进。”门童笑嘻嘻地让他,“乐岑哥在里边呢。”
寂莲地方并不太大,这时候人也没多少,沈固一眼就看见了钟乐岑。斜对大门左边是吧台,一条红毯从吧台后门铺出来,直铺到大堂中央,那里靠着墙,用鲜花围成半个圆形,中间摆着多层蛋糕和香槟杯塔,钟乐岑就站在那圆圈旁边。吧台上铺着洒金的红纸,有个男孩按着纸,而他提着笔,半弯着腰在写字,西装因为弯腰稍稍提了起来。沈固看了一眼,觉得那腰自己差不多能用两只手握过来了。
钟乐岑写得很专注,并没看见沈固进来。他写完一张,那男孩就往墙上贴一张。沈固看第一张上写的是:绸缪束薪,棠棣之华。
沈固对诗呀词的不感什么兴趣,但沈芝云自幼就读诗诵词,酷好此道,因此他耳濡目染,半强迫地记住了不少。这两句都出自《诗经》,第一句是描写新婚之夜的,普遍认为略有戏谑之意,第二句则是写兄弟情谊的,基本上八杆子打不着。他正琢磨,钟乐岑已经写完了第二张:呦呦鹿鸣,求其友声。
这两句倒还有点联系。呦呦鹿鸣是表示招待宾客,而求其友声就更容易理解。沈固环顾四周,觉得这应该是场婚宴,所以才有“呦呦鹿鸣”和“绸缪束薪”的句子,可是关“棠棣之华”什么事呢?
这会钟乐岑已经写完了第三条,那男孩把它贴在最底下,字比较小,沈固看那写的是:恭祝江泉、吴凝先生新婚快乐,一往无前。
沈固心里一动。且不说这个“一往无前”用在新婚贺辞上有点奇怪,关键是那两个名字后头只有一个“先生”的称谓,究竟是钟乐岑少写了一个称谓,还是——这两位都是先生?他再次环顾四周。这时候人已经渐渐满座,但全场都是男人,没一个女人和孩子。沈固突然明白了——这是个gay吧,而他马上要看到的,大概就是一场同性婚礼。难怪要说“一往无前”,这样的婚姻要维持下去,还真需要点格外的勇气。那么这个“求其友声”,就是因为来宾都是此道中人了。
那男孩贴完了纸,突然发现沈固在看着他们,立刻拉了拉钟乐岑。钟乐岑猛一回头,立刻呆住了。沈固有趣地瞧着他,觉得如果他眼睛再大点,眼珠子就掉出来了,脸上的表情更是好看得很。也不知怎么想的,他居然抬手用两根手指对钟乐岑勾了勾。旁边那男孩脸上立刻爆出坏笑来,钟乐岑脸上的表情一再变化,终于带着一种明显是硬着头皮的表情走了过来:“沈沈先生,你,还没走?”
沈固扬了扬眉:“我记得你看过我的证件,我叫沈固,不叫沈沈。”
钟乐岑连耳根都红了:“那个什么,我不是这意思……”
沈固觉得捉弄得也够了,忍住了笑,换上了正经的表情:“钟医生,你知道有什么人会把虎头图案叫做将军印么?”
钟乐岑皱起眉:“将军印?虎头图案?你在哪里看见的?”
沈固正要详细讲一下虎头戒指的事,门童忽然跑了进来,大声笑着说:“到啦,到啦!大家快准备,一会就进来!”
这一下,酒吧里立刻热闹进来。沈固看见七八个人从自带的箱子里拿出小提琴、萨克斯、长笛之类的乐器,摆出要演奏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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