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钟乐岑背靠着503的防盗门蹲坐在地上,身上的衣裳都是湿的,头发也紧贴着脸,衬得脸色比纸还白,显得颊上的一块青紫特别扎眼。沈固一步过去把他半拖半抱的拉起来:“你怎么了?”
钟乐岑有些怔怔地看了他一会,勉强露出个比哭还难受的笑:“我,我能在你这里借住一天吗?”
沈固皱起眉,打开门把人扶了进去。钟乐岑身上冰凉,也不知道在楼道里吹了多久的风,说话的时候牙关止不住地打战。沈固顾不上多问,先打开热水器:“洗个澡去!我给你找衣服。”
钟乐岑听话地往浴室走,沈固突然发现他的浅色牛仔裤后面有块污迹,灯光下他一眼就看出来,那是血。
“站住,你裤子上怎么回事?”
钟乐岑惊慌地转过身,脚下一绊差点摔倒。沈固一把扶住了他,眉头皱得更紧。刚才他就觉得钟乐岑走路的姿势奇怪,还以为他是蹲得久了腿麻,现在看来,他两条腿似乎不敢并拢,张着腿在走路,联系到他裤子上的污迹,沈固脸色一沉:“怎么回事?”
钟乐岑喃喃道:“没,没怎么,就是蹲得久了,腿麻了……”
沈固已经发现,钟乐岑一说谎就会不由自主地低头,现在他的头又埋下去了,这说的要是真话,他沈固两字倒过来写。
“你是自己说,还是让我扒下你裤子看?”
钟乐岑惊慌失措,本能地抓住自己的裤腰。他不抓还好,这一抓,衣服翻了起来,沈固发现他的衣服上有撕开的裂口,腰带也断了:“有人抢劫?”
钟乐岑摇头。沈固眼睛一眯,一针见血:“是苏完?”
钟乐岑深深低下了头,默认了。沈固一拳捣在墙上:“你还是男人吗!那苏完怎么了?你欠他什么了?他怎么你了?不光是打你了吧?”
钟乐岑靠在墙上,慢慢又蹲了下去,捂住了脸。沈固一把将他提起来:“说话!用不用我脱了你裤子验伤?还是你怕丢脸不敢去告他□□!”
钟乐岑身体止不住地打着颤,沈固暴怒:“你说话!”
钟乐岑张了张嘴,咳嗽起来。沈固咬了咬牙,把他扶进浴室:“先洗澡。”
浴室里没安浴缸,沈固拿了把椅子进来让钟乐岑坐着。看钟乐岑那模样,他真怀疑会不会洗到一半晕倒。虚掩上浴室的门,他一边去切姜烧开水一边竖着耳朵听里面的动静。姜汤烧上,再去药箱里翻。沈芝云不在这房子里住,他自己也回来没多久,药箱里也就是几片感冒药什么的。想了想,沈固对着浴室里喊了一声:“我到楼下去一趟,你自己小心点,别摔了。衣服放在门口了。”等浴室里传来小声的回答,他连伞也没拿就冲下楼去,到小区旁边的药店买了消炎药,再几步冲回来,正赶上钟乐岑穿上衣服,从浴室里慢慢蹭出来。
衣服自然是沈固的。他比钟乐岑高半头还多,衬衣和毛衣穿在钟乐岑身上又宽又大,裤子更不用说了,像是把人装进了麻袋。不过这时候沈固并没玩笑的兴趣,钟乐岑洗过了澡,脸上总算泛起点红色,神情却还是失魂落魄的。沈固把他牵到沙发上坐下,把姜汤先塞给他:“喝了。”
钟乐岑小口小口喝了。姜汤很烫,终于又在脸上烫出点红润来。沈固把他头发用吹风机吹了一通,看他喝完,消炎药再塞到手里:“吃了。”
钟乐岑疑惑地看看:“阿奇霉素?”不过还是吃了。
沈固再把药膏也塞过去:“能自己上药么?”
钟乐岑表情茫然:“金霉素软膏?”他愣了一会,挽起袖子要往手臂上的几道抓痕上抹。沈固一把夺过来,气结:“往哪抹!”
钟乐岑愣愣地问:“不往这里,往哪里抹?”
沈固差点被他噎死。或者真是离了部队就退化了?从前他在狙击组以冷静镇定著称,为什么现在屡屡被气得三尸暴跳?
“你——如果不方便,可以到里屋去上药。”
钟乐岑仍然茫然:“不方便?”
沈固无力,平生第一次做出翻白眼的举动,然后决定单刀直入:“你后面,不用上药么?”
钟乐岑怔了一下,脸上腾地红透了:“你——上、上什么药?”
沈固皱眉,拎起他的湿裤子,把后面的血迹指给他看。钟乐岑的头一下子就低下去了,半天才闷闷地说:“不是我的血。”
沈固扬眉:“那是谁的?”
“苏完的。”钟乐岑抬起头来,苦笑一下,“他想……来着,我急了,拿酒瓶给他头上来了一下……”
“那你的腿是怎么回事?怎么走得那么别扭?”
“被他掰了一下,好像有点抻到了。”
“砸得好。”沈固干脆地称赞一句,把药膏扔了,“没吃饭吧?我去弄点东西吃。”
钟乐岑摇摇头,把身体蜷起来:“不饿。”
“什么就不饿了。”沈固拿出一床毛巾被把他裹起来,“晚饭吃了?午饭吃了?”
钟乐岑苦笑:“我今天早上就出来了。”
沈固看他一会,在他旁边坐下:“到底怎么回事?”
钟乐岑脸上的红润又渐渐褪了下去,把脸埋在被子里:“我没想到,苏完他早就知道了。更没想到,他以为我们这些人,是个男人就能上……”
沈固简短地说:“他混蛋!但是你为什么总是纵着他?到底你欠他什么?”
钟乐岑的手指无意识地划着被面,终于轻轻地说:“我欠他一条命。”
“我和苏完住在一条街上,是同年同月同日同辰生,只相差五分钟而已。我的命相不好,虽然有天生的阴阳眼,但寿命只到三十岁,而且一生坎坷还刑克父母……而苏完虽然只晚出生五分钟,却是一生平遂,有福有寿。我父亲,就请人为我和苏完换了命。苏完他,小时候很聪明,在绘画上很有天赋,可是自从换命之后,先是他父亲酗酒,冬天夜里冻死在路边,然后他的母亲改嫁了,把他扔在伯父家。伯父对他不好,连大学也不肯供他上……苏完上了技校,毕业之后也找了好几份工作,总是没人赏识他,所以……”
“所以他丢了工作就去喝酒,喝完酒就找你的麻烦?”沈固尖锐地问,“钟乐岑,你不觉得你很像旧社会的小媳妇,天天就是忍气吞声?他找不到工作,是因为真的没人赏识,还是因为他就不想好好工作?上司挑剔几句,他就甩手走人,不就是因为有你养着他吗?他喝酒的钱哪来的?你给的吧?你这么纵容他,他不变成这样才怪!”
钟乐岑怔怔地看着沈固,显然从来没有想过这个问题:“可是,如果不是我们换了命,他,他不会这样……”
沈固托着额头想了想:“你家在哪里?”
“终南山……”
“那你怎么不在家里呆着,跑到滨海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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钟乐岑背靠着503的防盗门蹲坐在地上,身上的衣裳都是湿的,头发也紧贴着脸,衬得脸色比纸还白,显得颊上的一块青紫特别扎眼。沈固一步过去把他半拖半抱的拉起来:“你怎么了?”
钟乐岑有些怔怔地看了他一会,勉强露出个比哭还难受的笑:“我,我能在你这里借住一天吗?”
沈固皱起眉,打开门把人扶了进去。钟乐岑身上冰凉,也不知道在楼道里吹了多久的风,说话的时候牙关止不住地打战。沈固顾不上多问,先打开热水器:“洗个澡去!我给你找衣服。”
钟乐岑听话地往浴室走,沈固突然发现他的浅色牛仔裤后面有块污迹,灯光下他一眼就看出来,那是血。
“站住,你裤子上怎么回事?”
钟乐岑惊慌地转过身,脚下一绊差点摔倒。沈固一把扶住了他,眉头皱得更紧。刚才他就觉得钟乐岑走路的姿势奇怪,还以为他是蹲得久了腿麻,现在看来,他两条腿似乎不敢并拢,张着腿在走路,联系到他裤子上的污迹,沈固脸色一沉:“怎么回事?”
钟乐岑喃喃道:“没,没怎么,就是蹲得久了,腿麻了……”
沈固已经发现,钟乐岑一说谎就会不由自主地低头,现在他的头又埋下去了,这说的要是真话,他沈固两字倒过来写。
“你是自己说,还是让我扒下你裤子看?”
钟乐岑惊慌失措,本能地抓住自己的裤腰。他不抓还好,这一抓,衣服翻了起来,沈固发现他的衣服上有撕开的裂口,腰带也断了:“有人抢劫?”
钟乐岑摇头。沈固眼睛一眯,一针见血:“是苏完?”
钟乐岑深深低下了头,默认了。沈固一拳捣在墙上:“你还是男人吗!那苏完怎么了?你欠他什么了?他怎么你了?不光是打你了吧?”
钟乐岑靠在墙上,慢慢又蹲了下去,捂住了脸。沈固一把将他提起来:“说话!用不用我脱了你裤子验伤?还是你怕丢脸不敢去告他□□!”
钟乐岑身体止不住地打着颤,沈固暴怒:“你说话!”
钟乐岑张了张嘴,咳嗽起来。沈固咬了咬牙,把他扶进浴室:“先洗澡。”
浴室里没安浴缸,沈固拿了把椅子进来让钟乐岑坐着。看钟乐岑那模样,他真怀疑会不会洗到一半晕倒。虚掩上浴室的门,他一边去切姜烧开水一边竖着耳朵听里面的动静。姜汤烧上,再去药箱里翻。沈芝云不在这房子里住,他自己也回来没多久,药箱里也就是几片感冒药什么的。想了想,沈固对着浴室里喊了一声:“我到楼下去一趟,你自己小心点,别摔了。衣服放在门口了。”等浴室里传来小声的回答,他连伞也没拿就冲下楼去,到小区旁边的药店买了消炎药,再几步冲回来,正赶上钟乐岑穿上衣服,从浴室里慢慢蹭出来。
衣服自然是沈固的。他比钟乐岑高半头还多,衬衣和毛衣穿在钟乐岑身上又宽又大,裤子更不用说了,像是把人装进了麻袋。不过这时候沈固并没玩笑的兴趣,钟乐岑洗过了澡,脸上总算泛起点红色,神情却还是失魂落魄的。沈固把他牵到沙发上坐下,把姜汤先塞给他:“喝了。”
钟乐岑小口小口喝了。姜汤很烫,终于又在脸上烫出点红润来。沈固把他头发用吹风机吹了一通,看他喝完,消炎药再塞到手里:“吃了。”
钟乐岑疑惑地看看:“阿奇霉素?”不过还是吃了。
沈固再把药膏也塞过去:“能自己上药么?”
钟乐岑表情茫然:“金霉素软膏?”他愣了一会,挽起袖子要往手臂上的几道抓痕上抹。沈固一把夺过来,气结:“往哪抹!”
钟乐岑愣愣地问:“不往这里,往哪里抹?”
沈固差点被他噎死。或者真是离了部队就退化了?从前他在狙击组以冷静镇定著称,为什么现在屡屡被气得三尸暴跳?
“你——如果不方便,可以到里屋去上药。”
钟乐岑仍然茫然:“不方便?”
沈固无力,平生第一次做出翻白眼的举动,然后决定单刀直入:“你后面,不用上药么?”
钟乐岑怔了一下,脸上腾地红透了:“你——上、上什么药?”
沈固皱眉,拎起他的湿裤子,把后面的血迹指给他看。钟乐岑的头一下子就低下去了,半天才闷闷地说:“不是我的血。”
沈固扬眉:“那是谁的?”
“苏完的。”钟乐岑抬起头来,苦笑一下,“他想……来着,我急了,拿酒瓶给他头上来了一下……”
“那你的腿是怎么回事?怎么走得那么别扭?”
“被他掰了一下,好像有点抻到了。”
“砸得好。”沈固干脆地称赞一句,把药膏扔了,“没吃饭吧?我去弄点东西吃。”
钟乐岑摇摇头,把身体蜷起来:“不饿。”
“什么就不饿了。”沈固拿出一床毛巾被把他裹起来,“晚饭吃了?午饭吃了?”
钟乐岑苦笑:“我今天早上就出来了。”
沈固看他一会,在他旁边坐下:“到底怎么回事?”
钟乐岑脸上的红润又渐渐褪了下去,把脸埋在被子里:“我没想到,苏完他早就知道了。更没想到,他以为我们这些人,是个男人就能上……”
沈固简短地说:“他混蛋!但是你为什么总是纵着他?到底你欠他什么?”
钟乐岑的手指无意识地划着被面,终于轻轻地说:“我欠他一条命。”
“我和苏完住在一条街上,是同年同月同日同辰生,只相差五分钟而已。我的命相不好,虽然有天生的阴阳眼,但寿命只到三十岁,而且一生坎坷还刑克父母……而苏完虽然只晚出生五分钟,却是一生平遂,有福有寿。我父亲,就请人为我和苏完换了命。苏完他,小时候很聪明,在绘画上很有天赋,可是自从换命之后,先是他父亲酗酒,冬天夜里冻死在路边,然后他的母亲改嫁了,把他扔在伯父家。伯父对他不好,连大学也不肯供他上……苏完上了技校,毕业之后也找了好几份工作,总是没人赏识他,所以……”
“所以他丢了工作就去喝酒,喝完酒就找你的麻烦?”沈固尖锐地问,“钟乐岑,你不觉得你很像旧社会的小媳妇,天天就是忍气吞声?他找不到工作,是因为真的没人赏识,还是因为他就不想好好工作?上司挑剔几句,他就甩手走人,不就是因为有你养着他吗?他喝酒的钱哪来的?你给的吧?你这么纵容他,他不变成这样才怪!”
钟乐岑怔怔地看着沈固,显然从来没有想过这个问题:“可是,如果不是我们换了命,他,他不会这样……”
沈固托着额头想了想:“你家在哪里?”
“终南山……”
“那你怎么不在家里呆着,跑到滨海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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