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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 “汪汪汪汪汪”
原本被绑在树下的尸尸奋力挣脱绳索,倏然冲上马车护在主人身前,龇牙咧嘴的凶猛咆吠,打破刁明与桃夭之间异样的氛围。
桃夭被震耳的狗叫声惊得返神。
他方才做了什么?
他吻了她?!
不不不,那一定是她的错觉。
“尸尸,咬他!”她命令体型硕大的尸尸攻击他。
当尸尸准备扑向刁明的当口,刁明非但没惧怕的躲避,反而倾身向前,对它低语一声。
尸尸忽地停止吠叫,安静下来,长尾巴甚至高兴的摇起来。
呵!看起来比起尸尸,它更喜欢“狗雄”这个名字。刁明拍拍它的头,在心里暗暗笑道。
不明所以的桃夭瞠目愕视,尸尸除了只服从她之外,没有人可以轻易靠近它,更别提是戴着猴子面具的陌生人。
包令她气恼的是,它竟然还趴在地上对他表示顺服,让他抚摩毛茸茸的大头,眯着眼露出很享受的表情。
“很棒的狗。”他搔着它的大耳朵说。
“笨狗!叛徒!”她气呼呼的骂道。
尸尸无辜的看了看愤怒的主人“呜!”了一声,满脸歉意的垂下头。
“别以为它听不懂,有时狗比人还通人性。”刁明说。
“我相信它绝对比你有人性。”她语气尖锐的讽刺,暗喻他连一只畜生都不如。
她刀子般的伶牙俐齿一点也没变。他暗忖,不怒反笑。
“你笑什么笑?”他的笑声教她恼火,正如他从容不迫的神态。
强盗不该都是暴躁冲动的吗?怎么他却一副老神在在的样子?好像不是在抢劫,而是在玩游戏似的,看了教人更生气!
“听人说上官大小姐是个温良贤淑的大家闺秀,今日一见,果然名不虚传。”他反讽道。
“哼!多谢夸奖。”
“不谢,说真的,我很同情你丈夫,像你这种泼妇,他晚上可能要先把你敲昏才有办法和你行房,或者他根本连碰都不想碰你。”他再嘲讽。
他的话让桃夭气得连诅咒都骂不出来,只能用冒火:的美眸撕扯他,恨不得将他大卸八块。
“后会有期!”他哈哈大笑着飞出车外,率众匪满载抢来的丰厚嫁妆离开,留下愕然、惊惧的众人。
待匪群离开后,所有人连忙慌张失措的挤到车旁“小姐,你没事吧?”
“不要进来!”桃夭赶忙抓条毯子围在身上。
“小姐,有事好商量,千万不要想不开呀!”所有人都焦急万分,以为她被非礼了,生怕她会羞愤自杀。
“我没事。”她尽量以最冷静的口吻回道,尽管实际上她快气疯了“你们别担心,他没有对我怎么样。”
没有怎么样才怪!
一个未出阁的姑娘,若被男人瞧见了身子,不是嫁给那个男人,就是选择上吊自杀,只因无颜苟活于世。
而今,他不仅看光她身子,还吻了她
她她她她失贞啦!
不过她才不会那么笨想不开,若真要死,一定也要找那个臭土匪来垫她的棺材底。
胆敢这般欺侮她,她和他的梁子是结大了,她上官桃夭对天发誓,此仇不报非淑女!
“要是让我找到他,非要一刀砍死他!”桃夭恨恨的自语道“不,一刀砍死他太便宜了,在砍死他之前,要先把他的衣服剥光,再赤条条的押他游街示众。”
他看起来很高、很壮,藏在衣服底下的风光想必很可观
笨蛋!她在想什么鬼?!
她应该要想如何让他求生不得、求死不能才对,而不是想着他的身材有多引人垂涎
“大家小心!他又回来了!”
外头的惊呼打断桃夭脑中的赤裸影像,她急忙在四周搜寻任何可以防身的工具,直觉他是为她返回的。
果然如她所料,车帘倏地再度掀开,那个戴面具的土匪又冲了进来。
在她还没来得及攻击他之前,就被他快速又粗鲁的用毯子紧裹住,扛在肩上往外飞窜。
“死土匪!放开我!”她尖叫着,想要挣扎开来打他,奈何身体被毯子紧包着动弹不得。
刁明将她打横丢上马鞍,随即扬长而去。
“大小姐被抢走啦!”土匪猖狂的行径,令上官家仆捶胸顿足。
刁家的人则各个目瞪口呆,一名刁家仆从低声问刁华“堂少爷,大少爷知道迎亲的事吗?”
“我猜他应该是知道了。”刁华的眸里闪烁着有趣的笑意,走去安抚痛不欲生的上官家仆们,向他们保证桃夭绝对不会遭受伤害。
不过,这下子有好戏可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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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他本来只想劫财,就像他本来不想吻她一样,真的!刁明心里想着。
可是劫完财后,他忽然灵光一闪,于是掉转马身,回去也把人给劫走了。
他盘算着,假使把上官桃夭带走,除了可以获得一笔可观的赎金之外,他还可以因为她的清白已毁,堂而皇之的取消婚事。
天底下没有男人会想娶清誉受损的女人为妻,父亲必然也只能再把她送回上官家,如此岂不是一举两得?
嘿嘿,他实在太聪明啦!
刁明说服自己挟持桃夭完全只是基于利益,刻意忽略体内火热的蠢动,快马加鞭加入前方兄弟们的马阵。
兄弟们一见老大掳了个女人回来,马后还顺道跟来一只黄毛大狗时,莫不讶异连连。
但是也没人敢直接向他发难,毕竟老大的情形算是特殊,他抢的不是别人,是他自己未过门的未婚妻呀!
“老大不是规定不能抢人吗?怎么自己倒先坏了规矩?”个性粗犷的同花,不解的问骑在身边的胡芦。
“笨!你没听过‘只许州官放火,不准百姓点灯’吗?”胡芦反道。
“你才笨!抢人和放火点灯有啥鸟关系?”同花不服自己老是被他骂笨,他才不笨,他只是欠栽培。
“说你笨你还真笨,你难道看不出来,老大现在放的这把火可大了,一发不可收拾!”胡芦语带玄机。
抢了自个儿未过门的新娘子,毁了人家的清白名誉,这下子老大还真是不娶人家都不行了,哈哈!
同花还是搞不懂抢人和放火有什么关系,不过老大的确是一副着了火的样子。
即便老大戴着面具,看不到他的表情为何,但大家都能感受到他所散发的那股热力。
那是只有当男人在遇上女人时,才会产生的一股足以烧毁理智、摧灭原则的热力。
简言之,就是欲火焚身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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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本被绑在树下的尸尸奋力挣脱绳索,倏然冲上马车护在主人身前,龇牙咧嘴的凶猛咆吠,打破刁明与桃夭之间异样的氛围。
桃夭被震耳的狗叫声惊得返神。
他方才做了什么?
他吻了她?!
不不不,那一定是她的错觉。
“尸尸,咬他!”她命令体型硕大的尸尸攻击他。
当尸尸准备扑向刁明的当口,刁明非但没惧怕的躲避,反而倾身向前,对它低语一声。
尸尸忽地停止吠叫,安静下来,长尾巴甚至高兴的摇起来。
呵!看起来比起尸尸,它更喜欢“狗雄”这个名字。刁明拍拍它的头,在心里暗暗笑道。
不明所以的桃夭瞠目愕视,尸尸除了只服从她之外,没有人可以轻易靠近它,更别提是戴着猴子面具的陌生人。
包令她气恼的是,它竟然还趴在地上对他表示顺服,让他抚摩毛茸茸的大头,眯着眼露出很享受的表情。
“很棒的狗。”他搔着它的大耳朵说。
“笨狗!叛徒!”她气呼呼的骂道。
尸尸无辜的看了看愤怒的主人“呜!”了一声,满脸歉意的垂下头。
“别以为它听不懂,有时狗比人还通人性。”刁明说。
“我相信它绝对比你有人性。”她语气尖锐的讽刺,暗喻他连一只畜生都不如。
她刀子般的伶牙俐齿一点也没变。他暗忖,不怒反笑。
“你笑什么笑?”他的笑声教她恼火,正如他从容不迫的神态。
强盗不该都是暴躁冲动的吗?怎么他却一副老神在在的样子?好像不是在抢劫,而是在玩游戏似的,看了教人更生气!
“听人说上官大小姐是个温良贤淑的大家闺秀,今日一见,果然名不虚传。”他反讽道。
“哼!多谢夸奖。”
“不谢,说真的,我很同情你丈夫,像你这种泼妇,他晚上可能要先把你敲昏才有办法和你行房,或者他根本连碰都不想碰你。”他再嘲讽。
他的话让桃夭气得连诅咒都骂不出来,只能用冒火:的美眸撕扯他,恨不得将他大卸八块。
“后会有期!”他哈哈大笑着飞出车外,率众匪满载抢来的丰厚嫁妆离开,留下愕然、惊惧的众人。
待匪群离开后,所有人连忙慌张失措的挤到车旁“小姐,你没事吧?”
“不要进来!”桃夭赶忙抓条毯子围在身上。
“小姐,有事好商量,千万不要想不开呀!”所有人都焦急万分,以为她被非礼了,生怕她会羞愤自杀。
“我没事。”她尽量以最冷静的口吻回道,尽管实际上她快气疯了“你们别担心,他没有对我怎么样。”
没有怎么样才怪!
一个未出阁的姑娘,若被男人瞧见了身子,不是嫁给那个男人,就是选择上吊自杀,只因无颜苟活于世。
而今,他不仅看光她身子,还吻了她
她她她她失贞啦!
不过她才不会那么笨想不开,若真要死,一定也要找那个臭土匪来垫她的棺材底。
胆敢这般欺侮她,她和他的梁子是结大了,她上官桃夭对天发誓,此仇不报非淑女!
“要是让我找到他,非要一刀砍死他!”桃夭恨恨的自语道“不,一刀砍死他太便宜了,在砍死他之前,要先把他的衣服剥光,再赤条条的押他游街示众。”
他看起来很高、很壮,藏在衣服底下的风光想必很可观
笨蛋!她在想什么鬼?!
她应该要想如何让他求生不得、求死不能才对,而不是想着他的身材有多引人垂涎
“大家小心!他又回来了!”
外头的惊呼打断桃夭脑中的赤裸影像,她急忙在四周搜寻任何可以防身的工具,直觉他是为她返回的。
果然如她所料,车帘倏地再度掀开,那个戴面具的土匪又冲了进来。
在她还没来得及攻击他之前,就被他快速又粗鲁的用毯子紧裹住,扛在肩上往外飞窜。
“死土匪!放开我!”她尖叫着,想要挣扎开来打他,奈何身体被毯子紧包着动弹不得。
刁明将她打横丢上马鞍,随即扬长而去。
“大小姐被抢走啦!”土匪猖狂的行径,令上官家仆捶胸顿足。
刁家的人则各个目瞪口呆,一名刁家仆从低声问刁华“堂少爷,大少爷知道迎亲的事吗?”
“我猜他应该是知道了。”刁华的眸里闪烁着有趣的笑意,走去安抚痛不欲生的上官家仆们,向他们保证桃夭绝对不会遭受伤害。
不过,这下子有好戏可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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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他本来只想劫财,就像他本来不想吻她一样,真的!刁明心里想着。
可是劫完财后,他忽然灵光一闪,于是掉转马身,回去也把人给劫走了。
他盘算着,假使把上官桃夭带走,除了可以获得一笔可观的赎金之外,他还可以因为她的清白已毁,堂而皇之的取消婚事。
天底下没有男人会想娶清誉受损的女人为妻,父亲必然也只能再把她送回上官家,如此岂不是一举两得?
嘿嘿,他实在太聪明啦!
刁明说服自己挟持桃夭完全只是基于利益,刻意忽略体内火热的蠢动,快马加鞭加入前方兄弟们的马阵。
兄弟们一见老大掳了个女人回来,马后还顺道跟来一只黄毛大狗时,莫不讶异连连。
但是也没人敢直接向他发难,毕竟老大的情形算是特殊,他抢的不是别人,是他自己未过门的未婚妻呀!
“老大不是规定不能抢人吗?怎么自己倒先坏了规矩?”个性粗犷的同花,不解的问骑在身边的胡芦。
“笨!你没听过‘只许州官放火,不准百姓点灯’吗?”胡芦反道。
“你才笨!抢人和放火点灯有啥鸟关系?”同花不服自己老是被他骂笨,他才不笨,他只是欠栽培。
“说你笨你还真笨,你难道看不出来,老大现在放的这把火可大了,一发不可收拾!”胡芦语带玄机。
抢了自个儿未过门的新娘子,毁了人家的清白名誉,这下子老大还真是不娶人家都不行了,哈哈!
同花还是搞不懂抢人和放火有什么关系,不过老大的确是一副着了火的样子。
即便老大戴着面具,看不到他的表情为何,但大家都能感受到他所散发的那股热力。
那是只有当男人在遇上女人时,才会产生的一股足以烧毁理智、摧灭原则的热力。
简言之,就是欲火焚身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