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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章讨回公道
我是不是应该感谢上天,在我失明的那段时间,给了我绝佳的听力?
我想要分辨出来一个人的声音,现在易如反掌。
保姆脸色瞬间变白,“你......”
我懒得理她,现在的我根本不把一个心思歹毒的保姆放在眼里,我蹲下身去给乐乐解开了绳子,乐乐的眼睛湿漉漉的,带着感恩的目光看着我,讨好的舔了舔我的手背。
我摸了摸它的肚皮,乐乐疼的瑟缩了一下,但是并没有拒绝我的碰触。狗狗是最通人性的动物,它知道我不会伤害它,况且——乐乐是一只导盲犬,一只永远会对人类释出善意的导盲犬。
看到它,我便情不自禁的又想起那只陪伴了我五年的可怜的狗狗。
那时候我连自己都保护不了,可现在不同了。我抱着金毛站起来,十公分的高跟鞋让我比保姆足足高出了一头有余,看着她的时候我目光轻蔑,带着十足的讽刺和轻蔑:“就算这车子的主人再有权有势,你也不过是个保姆而已。多行不义必自毙,你的年纪也不小了,给子孙积点德吧。”
保姆伸出手在我眼前晃了晃:“你......看得见?”
我的目光骤然犀利,瞪得她慌忙收回了手,支支吾吾的半天都说不出一句全乎的话来。
“乐乐我带去看宠物医生,回去告诉你家少爷,这只狗如果他养不好,那我来养。”
高跟鞋在地板上敲击出清脆的声音,我挺直了腰杆潇洒转身,拦了辆出租车扬长而去。
保姆如何?苏月明如何?沈远铮又如何?
我这一趟回来,就是要为从前的自己讨回一个公道!
我送乐乐去了宠物医院,医生给它做了检查,看我的眼神多了几分不善:“不是我说,现在养狗的人有责任心的太少了,有兴趣的养一只,新鲜劲儿过去了要么扔掉要么虐待,良心都哪儿去了?”
我不想在这件事上面跟他多做争执,只是低声询问:“乐乐的伤严重么?给它用最贵的药,最好的仪器,不管花多少钱都可以。”
医生的面色稍霁:“这狗不是你的吧?捡来的?”
我点点头,又摇摇头,“以后就是我的了。”
医生叹了口气说:“这只狗狗应该是长期遭受虐打,三根肋骨已经断裂的,之前还有好几次断裂的痕迹,可以看出来是打断一次自己长好然后又打断,反复了至少五六次。不过它不会说话,疼估计也是自己忍着。我给他做好了固定,回去好好养着就行了,以后你可得好好对它。”
我重重的点头:“我会的,谢谢医生。”
带着乐乐出门的时候,我被冷风一吹,思绪也有些回笼。
机场外是保姆带着乐乐,在法国的时候是骏骏带着的也是乐乐,那么骏骏和保姆至少是有关联的。
如果说保姆还在沈家工作的话,那么骏骏......
很可能就是我的孩子。
可是......我离开的时候给孩子取名叫小让,哥哥也已经当做“遗言”告诉了沈远铮。
那骏骏又是谁?是苏月明的孩子吗?那为什么又要取跟我名字发音一样的名字的?
带着疑问回到哥哥的公寓时,他正在上网购物。
看到我回来,一贯大男子主义的哥哥难得的红了眼眶,愣了一下后向我长开了双臂:“小君,欢迎回来。”
我的鼻子酸酸的,我才不管,直接在他肩膀上蹭掉眼泪:“哥,我好想你。”
哥哥拉着我坐在了电脑前,指着一个小木马说:“你回来的正好,我一个男人实在不会给孩子挑东西,今天正好是骏骏的生日,我送给他这个小木马好不好?”
我顿了顿,整个脑子一片空白,重复着哥哥说过的名字:“骏骏?”
“嗯,就是小让,”哥哥说,“你那时候跟我说,给孩子取名叫沈让,我跟沈远铮说了,可他还是执意给孩子取名叫骏骏,马字旁的那个骏,跟你的‘君’字同音。”
第16章讨回公道
我是不是应该感谢上天,在我失明的那段时间,给了我绝佳的听力?
我想要分辨出来一个人的声音,现在易如反掌。
保姆脸色瞬间变白,“你......”
我懒得理她,现在的我根本不把一个心思歹毒的保姆放在眼里,我蹲下身去给乐乐解开了绳子,乐乐的眼睛湿漉漉的,带着感恩的目光看着我,讨好的舔了舔我的手背。
我摸了摸它的肚皮,乐乐疼的瑟缩了一下,但是并没有拒绝我的碰触。狗狗是最通人性的动物,它知道我不会伤害它,况且——乐乐是一只导盲犬,一只永远会对人类释出善意的导盲犬。
看到它,我便情不自禁的又想起那只陪伴了我五年的可怜的狗狗。
那时候我连自己都保护不了,可现在不同了。我抱着金毛站起来,十公分的高跟鞋让我比保姆足足高出了一头有余,看着她的时候我目光轻蔑,带着十足的讽刺和轻蔑:“就算这车子的主人再有权有势,你也不过是个保姆而已。多行不义必自毙,你的年纪也不小了,给子孙积点德吧。”
保姆伸出手在我眼前晃了晃:“你......看得见?”
我的目光骤然犀利,瞪得她慌忙收回了手,支支吾吾的半天都说不出一句全乎的话来。
“乐乐我带去看宠物医生,回去告诉你家少爷,这只狗如果他养不好,那我来养。”
高跟鞋在地板上敲击出清脆的声音,我挺直了腰杆潇洒转身,拦了辆出租车扬长而去。
保姆如何?苏月明如何?沈远铮又如何?
我这一趟回来,就是要为从前的自己讨回一个公道!
我送乐乐去了宠物医院,医生给它做了检查,看我的眼神多了几分不善:“不是我说,现在养狗的人有责任心的太少了,有兴趣的养一只,新鲜劲儿过去了要么扔掉要么虐待,良心都哪儿去了?”
我不想在这件事上面跟他多做争执,只是低声询问:“乐乐的伤严重么?给它用最贵的药,最好的仪器,不管花多少钱都可以。”
医生的面色稍霁:“这狗不是你的吧?捡来的?”
我点点头,又摇摇头,“以后就是我的了。”
医生叹了口气说:“这只狗狗应该是长期遭受虐打,三根肋骨已经断裂的,之前还有好几次断裂的痕迹,可以看出来是打断一次自己长好然后又打断,反复了至少五六次。不过它不会说话,疼估计也是自己忍着。我给他做好了固定,回去好好养着就行了,以后你可得好好对它。”
我重重的点头:“我会的,谢谢医生。”
带着乐乐出门的时候,我被冷风一吹,思绪也有些回笼。
机场外是保姆带着乐乐,在法国的时候是骏骏带着的也是乐乐,那么骏骏和保姆至少是有关联的。
如果说保姆还在沈家工作的话,那么骏骏......
很可能就是我的孩子。
可是......我离开的时候给孩子取名叫小让,哥哥也已经当做“遗言”告诉了沈远铮。
那骏骏又是谁?是苏月明的孩子吗?那为什么又要取跟我名字发音一样的名字的?
带着疑问回到哥哥的公寓时,他正在上网购物。
看到我回来,一贯大男子主义的哥哥难得的红了眼眶,愣了一下后向我长开了双臂:“小君,欢迎回来。”
我的鼻子酸酸的,我才不管,直接在他肩膀上蹭掉眼泪:“哥,我好想你。”
哥哥拉着我坐在了电脑前,指着一个小木马说:“你回来的正好,我一个男人实在不会给孩子挑东西,今天正好是骏骏的生日,我送给他这个小木马好不好?”
我顿了顿,整个脑子一片空白,重复着哥哥说过的名字:“骏骏?”
“嗯,就是小让,”哥哥说,“你那时候跟我说,给孩子取名叫沈让,我跟沈远铮说了,可他还是执意给孩子取名叫骏骏,马字旁的那个骏,跟你的‘君’字同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