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豪中文网 www.thzw.net,爱与痛的边缘:我的双重老公无错无删减全文免费阅读!
其实,这些年老得不仅仅是我,岁月也同样在他的脸上留下了痕迹,他能够通过健身去维持体型,但也拿脸上的细纹没有办法。所以我也很庆幸他的病好了,这把年纪再以小甜甜的气质出现就肯定会被扭送到精神病院了。
不过,即便如此,他也依旧如我当年第一次见他一样英俊。
我的头上原本蒙着白纱,但因为蒙上之后我会感觉视线有些模糊,便在车里掀开了。下车时又被伴娘帮忙拉了下来,大概是这一举动很有仪式感吧,我不禁微微地低了低头,那模样肯定矫情极了,但我一时间想不到自己该做什么。
身旁是绿绿的草地,脚下是一条玫瑰所铺成的、松软的道路,空气中都荡漾着玫瑰的芬芳。
繁星扶着我,念念则早已混入伴娘团,跟在繁星的身后。因为怜茵想当花童,所以请了怀信的双胞胎儿女帮我们捧戒指,怜茵则和繁华在我的身后拖着裙摆,我能够感觉繁华很不容易,有些摇摇晃晃的,因为这条裙子的裙摆实在太大又太重了。
这条路走得有些艰难,因为许多亲朋围绕着我们,不停地扔花瓣彩带等物,我愈发看不清东西,因此难以辨认是谁,只通过声音知道苏家不止来了一个。我突然开始胡思乱想:也不知七姐来了没有,其实我内心希望她能够来参加我的婚礼,因为她待我好,这些年我与她之间的相处虽够不上姐妹,但可以是朋友。但这也不过是个想当然的想法而已。
这样胡思乱想了一会儿,眼前突然出现了一双鞋子。
我顺着那笔直的裤管抬起头,近距离看着他的脸。今早伴娘们还对我说,她们觉得繁音很凶,不假辞色,而我当时感觉很怪,因为我已经很多年没有见过他“不假辞色”的样子了,尤其是近几年,他始终不太正经。
但此时此刻,他看上去“不假辞色”,可纵然如此,我也分明在他眼中看到了毫不掩饰的兴奋。
为了准备婚礼,我们有一阵子没有见面了,我很想他。
他盯着我看了几秒钟,舔了舔嘴唇,随即就把脸靠了上来。我也没有想太多,熟稔地扬起脖颈准备去回应,这时星星突然拉住我,站在繁音身旁的伴郎费怀信也拉住繁音,韩夫人大声说:“别急着亲呀!婚礼可还没有开始呢!”
我连忙低下头,庆幸头上有块纱。
耳边传来繁音的轻咳以及宾客们的笑声,一个伴娘说:“繁先生也未免太急了。”
众人哄笑,难得有个揶揄繁音的机会,纷纷七嘴八舌地笑他。虽然内容都比较善意,但我心里捏了一把汗:繁音肯定不会在自己的婚礼上闹事,但他万一把心一横亲上来了怎么办?我刚刚都忘记了,我的嘴唇上有妆呢。
但一直没听到繁音的声音,我便抬起头,隔着朦胧的白纱,我看到繁音正笑眯眯地站着,他的脸颊很明显地红着,待大家的声音低了一些时,他才随和地解释:“我等这一天已经很久了。”
当初之所以喜欢小甜甜,就是因为他可爱,可比起此时此刻,小甜甜就显得非常做作了。
我挽住繁音的手臂,跟他又走了一截便进入了礼堂。
一进门,我便被吓了一跳,虽然我知道上次来时红布盖的地方是一座雕像,但我并没有想到它竟然是这样:
那是一座头戴花环,身穿薄纱的美少女雕像,比例与真人差不多,我要是没记错,这个位置曾有一座公主的雕像也是这个风格,可这一座分明是我的脸。
我在震惊后看到繁音得意的脸,事后他告诉我,公主的那一座被他捐给博物馆了,而这个“我”是他参与雕刻的,因为不是专业人士,他弄坏了四座,这几年有空就在做这个。
虽然上次来时,我觉得礼堂并不大,但事实不是如此,至少今天我们在这条红毯上走了很久——就像我们之间的婚姻这么久。
因为我并不是教徒,所以婚礼并不是神父主持,而是负责为我们办理复婚手续的工作人员——没错,自从离婚后,我和繁音尚未办过任何法律手续,以至于繁华差一点就也姓苏了。
来到他们面前时,我才看清,为我们主持婚礼的,竟然还是当年的那一位工作人员。
我知道她其实已经是一名职权不小的官员,但她看上去老了很多,脸上的皱纹更深,头发也白了许多,就连气质也更加威严。
她仍是念了一遍我们上一次结婚时政.府送我们的那些祝福的话,我一直以为这么多年我一定忘了,但没想到我一直都记得。
我还记得,那天我们没有伴郎,但有一个伴娘,她同时也是我们唯一的宾客,不仅做伴娘,还负责端着我们的戒指。
那天她微笑着、认真地为我们念了这些祝福,帮我们拍了一些婚礼的照片。那天政/府大楼还有许多人跑来和我们合影,不断地夸奖,说我们长得漂亮,而且看上去般配。临分别时,每个人都祝福了我们,我至今仍记得这位官员十分温柔地对我们说:“年轻人,祝你们永远像今天一样幸福。”
当时我们两个都很害羞,我也万万想不到,十几年后,我们还会被她证一次婚,更想不到,婚礼的场面会是如此。
结婚誓词也仍是那些:无论贫穷富有,无论疾病健康,我都对你不离不弃,直至死亡。
当年在她要我们这样说时,我并没有想太多,不懂这句话的重量,甚至觉得它浪漫。
但此时此刻,当我再重复这句誓言时,忽然发觉,这四件事我都经历过了,在那些条件下去“不离不弃”,也真的好艰难。我甚至觉得,如果让我带着记忆回到最初,那我一定不会去买那本书,买了也不会想知道作者是谁,知道了也到此为止。我不会想认识他,不会想爱上他,不会想嫁给他,我觉得太苦了,虽然我走过来了。
我也忽然发觉,其实繁音也对我把这些都做了一遍,我不知道他会不会觉得特别苦累,我也不想问,因为我并不想听到他说他苦累。
无论如何,此刻的我与他,都有足够的资格说这句话,而从前种种有如昨日死,我想今后我们还是得继续履行这句话。虽然我前半生如此苦累,然而对于未知的后半生,我竟还是有些期待。... -->>
其实,这些年老得不仅仅是我,岁月也同样在他的脸上留下了痕迹,他能够通过健身去维持体型,但也拿脸上的细纹没有办法。所以我也很庆幸他的病好了,这把年纪再以小甜甜的气质出现就肯定会被扭送到精神病院了。
不过,即便如此,他也依旧如我当年第一次见他一样英俊。
我的头上原本蒙着白纱,但因为蒙上之后我会感觉视线有些模糊,便在车里掀开了。下车时又被伴娘帮忙拉了下来,大概是这一举动很有仪式感吧,我不禁微微地低了低头,那模样肯定矫情极了,但我一时间想不到自己该做什么。
身旁是绿绿的草地,脚下是一条玫瑰所铺成的、松软的道路,空气中都荡漾着玫瑰的芬芳。
繁星扶着我,念念则早已混入伴娘团,跟在繁星的身后。因为怜茵想当花童,所以请了怀信的双胞胎儿女帮我们捧戒指,怜茵则和繁华在我的身后拖着裙摆,我能够感觉繁华很不容易,有些摇摇晃晃的,因为这条裙子的裙摆实在太大又太重了。
这条路走得有些艰难,因为许多亲朋围绕着我们,不停地扔花瓣彩带等物,我愈发看不清东西,因此难以辨认是谁,只通过声音知道苏家不止来了一个。我突然开始胡思乱想:也不知七姐来了没有,其实我内心希望她能够来参加我的婚礼,因为她待我好,这些年我与她之间的相处虽够不上姐妹,但可以是朋友。但这也不过是个想当然的想法而已。
这样胡思乱想了一会儿,眼前突然出现了一双鞋子。
我顺着那笔直的裤管抬起头,近距离看着他的脸。今早伴娘们还对我说,她们觉得繁音很凶,不假辞色,而我当时感觉很怪,因为我已经很多年没有见过他“不假辞色”的样子了,尤其是近几年,他始终不太正经。
但此时此刻,他看上去“不假辞色”,可纵然如此,我也分明在他眼中看到了毫不掩饰的兴奋。
为了准备婚礼,我们有一阵子没有见面了,我很想他。
他盯着我看了几秒钟,舔了舔嘴唇,随即就把脸靠了上来。我也没有想太多,熟稔地扬起脖颈准备去回应,这时星星突然拉住我,站在繁音身旁的伴郎费怀信也拉住繁音,韩夫人大声说:“别急着亲呀!婚礼可还没有开始呢!”
我连忙低下头,庆幸头上有块纱。
耳边传来繁音的轻咳以及宾客们的笑声,一个伴娘说:“繁先生也未免太急了。”
众人哄笑,难得有个揶揄繁音的机会,纷纷七嘴八舌地笑他。虽然内容都比较善意,但我心里捏了一把汗:繁音肯定不会在自己的婚礼上闹事,但他万一把心一横亲上来了怎么办?我刚刚都忘记了,我的嘴唇上有妆呢。
但一直没听到繁音的声音,我便抬起头,隔着朦胧的白纱,我看到繁音正笑眯眯地站着,他的脸颊很明显地红着,待大家的声音低了一些时,他才随和地解释:“我等这一天已经很久了。”
当初之所以喜欢小甜甜,就是因为他可爱,可比起此时此刻,小甜甜就显得非常做作了。
我挽住繁音的手臂,跟他又走了一截便进入了礼堂。
一进门,我便被吓了一跳,虽然我知道上次来时红布盖的地方是一座雕像,但我并没有想到它竟然是这样:
那是一座头戴花环,身穿薄纱的美少女雕像,比例与真人差不多,我要是没记错,这个位置曾有一座公主的雕像也是这个风格,可这一座分明是我的脸。
我在震惊后看到繁音得意的脸,事后他告诉我,公主的那一座被他捐给博物馆了,而这个“我”是他参与雕刻的,因为不是专业人士,他弄坏了四座,这几年有空就在做这个。
虽然上次来时,我觉得礼堂并不大,但事实不是如此,至少今天我们在这条红毯上走了很久——就像我们之间的婚姻这么久。
因为我并不是教徒,所以婚礼并不是神父主持,而是负责为我们办理复婚手续的工作人员——没错,自从离婚后,我和繁音尚未办过任何法律手续,以至于繁华差一点就也姓苏了。
来到他们面前时,我才看清,为我们主持婚礼的,竟然还是当年的那一位工作人员。
我知道她其实已经是一名职权不小的官员,但她看上去老了很多,脸上的皱纹更深,头发也白了许多,就连气质也更加威严。
她仍是念了一遍我们上一次结婚时政.府送我们的那些祝福的话,我一直以为这么多年我一定忘了,但没想到我一直都记得。
我还记得,那天我们没有伴郎,但有一个伴娘,她同时也是我们唯一的宾客,不仅做伴娘,还负责端着我们的戒指。
那天她微笑着、认真地为我们念了这些祝福,帮我们拍了一些婚礼的照片。那天政/府大楼还有许多人跑来和我们合影,不断地夸奖,说我们长得漂亮,而且看上去般配。临分别时,每个人都祝福了我们,我至今仍记得这位官员十分温柔地对我们说:“年轻人,祝你们永远像今天一样幸福。”
当时我们两个都很害羞,我也万万想不到,十几年后,我们还会被她证一次婚,更想不到,婚礼的场面会是如此。
结婚誓词也仍是那些:无论贫穷富有,无论疾病健康,我都对你不离不弃,直至死亡。
当年在她要我们这样说时,我并没有想太多,不懂这句话的重量,甚至觉得它浪漫。
但此时此刻,当我再重复这句誓言时,忽然发觉,这四件事我都经历过了,在那些条件下去“不离不弃”,也真的好艰难。我甚至觉得,如果让我带着记忆回到最初,那我一定不会去买那本书,买了也不会想知道作者是谁,知道了也到此为止。我不会想认识他,不会想爱上他,不会想嫁给他,我觉得太苦了,虽然我走过来了。
我也忽然发觉,其实繁音也对我把这些都做了一遍,我不知道他会不会觉得特别苦累,我也不想问,因为我并不想听到他说他苦累。
无论如何,此刻的我与他,都有足够的资格说这句话,而从前种种有如昨日死,我想今后我们还是得继续履行这句话。虽然我前半生如此苦累,然而对于未知的后半生,我竟还是有些期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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