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豪中文网 www.thzw.net,哈利波特之恐怖宇宙无错无删减全文免费阅读!
国家紧急经济权利法(IEEPA)。
从法律和制度的角度,灯塔已经为保护国家安全利益免受包括敌对公司及其资产池在内的外国组织的控制和稀释做好了准备。除此之外,灯塔还有老练的、人员配置得当的部门和经济部门的合作伙伴来勘漏和执行这一系列的法律制度和程序。以“防止公平市场被滥用”为名制造了单纯对本国企业有利的环境,这些构成了在灯塔的外国企业最厚实的玻璃天花板。
凯南很明白,在这些不尽其数的市场监管法律法规及修正案的管理之下,通过正常的合法的手段很难把伞公司发展到他希望的程度,即使西欧是灯塔的盟友,灯塔该下刀的时候也是绝不手软的,在这种情况下,伞公司不可能通过常规手段对抗世界上最大的流氓政府,凯南不可避免的要动一些本来不该有的想法——比如核威慑,比如说确保相互毁灭(Mutual Assured Destru.A.D.机制,亦称共同毁灭)原则。
相互确保摧毁战略的核心思想是以此建立核威慑。该战略由美国国防部长R.S.麦克纳马拉于1964年提出。在核打击目标方面,他主张侧重打击城市目标,在报复打击中把对方城市全部摧毁,以此相威胁,使对方不敢对美国发动核突击。在核力量规模方面,他认为,美国只要具有消灭苏联1/4~1/3的人口和摧毁其1/2~2/3的工业生产能力的核力量,即可达到确保摧毁的要求。
而凯南的想法与这一个想法类似,利用资产阶级的软弱性与妥
协性,只要伞公司能给灯塔带来的损失远远大于灯塔的承受能力,而留着伞公司对于灯塔的危害低于灯塔精英的心理承受限度,那么双方就能互相形成威慑——毕竟,谁都不会相信灯塔的节操,他们就没有那玩意儿,这一想法得到了公司内部德国人和犹太人的支持,因为凯南这种战略可以让德国以及以色列合法的间接拥有自己的核武器,尽管核按钮在凯南的手上。
核威慑计划从伞公司成立就一直在执行,伞公司在1982年就在萨罗夫搞到了核弹头和发射井的设计图纸,一直到1990年都是以修建科研基地的名义修建发射井,1990年以后才开始生产核弹头和中远程弹道导弹,以及洲际导弹。由于伞公司自己控制的面积有限,能够安全利用的地表面积并不算大,在地表缺乏纵深,所以他们的核发射井大多数都位于海底,为了避免范多恩效应对浅海区域发射载具或发射阵地的影响,在近海大陆架或者大陆边缘海这种地方基本都没有伞公司的核发射井,几乎所有的核弹都是准备在大洋的深海海底潜射的,少部分是通过导弹发射车在地表机动发射,台风级核潜艇在大洋上的发射阵地潜射,以及核轰炸机投放,这才形成了伞公司三位一体的核打击力量,其中主要是二次核打击力量,2007年以后伞公司整合了西欧的法兰西那点可怜的核打击力量,将公司的核打击力量在世界上合法化。
然后又过了十年左右,世界上形成了五个主要的核保护·伞集团,北约国家的核保护·伞由灯塔提供,在这之中还有专为西欧各国提供保护的伞公司-法兰西核保护·伞,大天朝对应的与东欧和南亚的某些国家(比如东欧的阿尔巴尼亚,南亚的巴基斯坦等等)的核保护·伞,苏联对应的华沙集团的核保护·伞,腐国及其殖民地使用的英联邦核保护·伞。
如果按照根据核打击的能力来分类伞公司执行的核威慑战略,学术界一般认为伞公司执行的是有限核打击理论。这个理论的核心是在确定战略敌对目标后制造并维护能够毁灭对方1次的核打击能力,在冷战中被英国、法国广泛使用。除了这种理论,还有被冷战时期的美国和苏联使用的无限核打击理论。这个理论的核心是尽量让自己拥有比对方多的核力量。然后是反击核打击理论。这个理论的核心是指仅保存作为战略核反击的最低核力量,最好的例子是中国。
美国军方在冷战期间有无将相互保证毁灭列为正式政策则随说法而异。军方并没有发明相互保证毁灭一语,但此语是根据军方提出的「保证毁灭」的想法而来。美国空军则一再表示从未宣扬此一想法,而且表示这种威慑阻只是美核战略中的诸多选项之一而已。退伍军官曾强调使用自己的考虑从未受相互保证毁灭的限制(准备好小规模的使用核武器),而且也没有蓄意瞄准平民城市(虽然他们也承认“纯军事”攻击一定也会破坏城市)。
但是根据一百年多后解禁的某些资料,对处于冷战新时期的伞公司和克格勃来说,他们在参与非洲和东欧某些国家的资源争夺战中可能使用了核武器,通过核辐射小规模杀伤当地的生态环境来达到战术目的,事后他们销毁了一切有关档案,后人完全找不到能够证实此类事件确实存在的证据。
国家紧急经济权利法(IEEPA)。
从法律和制度的角度,灯塔已经为保护国家安全利益免受包括敌对公司及其资产池在内的外国组织的控制和稀释做好了准备。除此之外,灯塔还有老练的、人员配置得当的部门和经济部门的合作伙伴来勘漏和执行这一系列的法律制度和程序。以“防止公平市场被滥用”为名制造了单纯对本国企业有利的环境,这些构成了在灯塔的外国企业最厚实的玻璃天花板。
凯南很明白,在这些不尽其数的市场监管法律法规及修正案的管理之下,通过正常的合法的手段很难把伞公司发展到他希望的程度,即使西欧是灯塔的盟友,灯塔该下刀的时候也是绝不手软的,在这种情况下,伞公司不可能通过常规手段对抗世界上最大的流氓政府,凯南不可避免的要动一些本来不该有的想法——比如核威慑,比如说确保相互毁灭(Mutual Assured Destru.A.D.机制,亦称共同毁灭)原则。
相互确保摧毁战略的核心思想是以此建立核威慑。该战略由美国国防部长R.S.麦克纳马拉于1964年提出。在核打击目标方面,他主张侧重打击城市目标,在报复打击中把对方城市全部摧毁,以此相威胁,使对方不敢对美国发动核突击。在核力量规模方面,他认为,美国只要具有消灭苏联1/4~1/3的人口和摧毁其1/2~2/3的工业生产能力的核力量,即可达到确保摧毁的要求。
而凯南的想法与这一个想法类似,利用资产阶级的软弱性与妥
协性,只要伞公司能给灯塔带来的损失远远大于灯塔的承受能力,而留着伞公司对于灯塔的危害低于灯塔精英的心理承受限度,那么双方就能互相形成威慑——毕竟,谁都不会相信灯塔的节操,他们就没有那玩意儿,这一想法得到了公司内部德国人和犹太人的支持,因为凯南这种战略可以让德国以及以色列合法的间接拥有自己的核武器,尽管核按钮在凯南的手上。
核威慑计划从伞公司成立就一直在执行,伞公司在1982年就在萨罗夫搞到了核弹头和发射井的设计图纸,一直到1990年都是以修建科研基地的名义修建发射井,1990年以后才开始生产核弹头和中远程弹道导弹,以及洲际导弹。由于伞公司自己控制的面积有限,能够安全利用的地表面积并不算大,在地表缺乏纵深,所以他们的核发射井大多数都位于海底,为了避免范多恩效应对浅海区域发射载具或发射阵地的影响,在近海大陆架或者大陆边缘海这种地方基本都没有伞公司的核发射井,几乎所有的核弹都是准备在大洋的深海海底潜射的,少部分是通过导弹发射车在地表机动发射,台风级核潜艇在大洋上的发射阵地潜射,以及核轰炸机投放,这才形成了伞公司三位一体的核打击力量,其中主要是二次核打击力量,2007年以后伞公司整合了西欧的法兰西那点可怜的核打击力量,将公司的核打击力量在世界上合法化。
然后又过了十年左右,世界上形成了五个主要的核保护·伞集团,北约国家的核保护·伞由灯塔提供,在这之中还有专为西欧各国提供保护的伞公司-法兰西核保护·伞,大天朝对应的与东欧和南亚的某些国家(比如东欧的阿尔巴尼亚,南亚的巴基斯坦等等)的核保护·伞,苏联对应的华沙集团的核保护·伞,腐国及其殖民地使用的英联邦核保护·伞。
如果按照根据核打击的能力来分类伞公司执行的核威慑战略,学术界一般认为伞公司执行的是有限核打击理论。这个理论的核心是在确定战略敌对目标后制造并维护能够毁灭对方1次的核打击能力,在冷战中被英国、法国广泛使用。除了这种理论,还有被冷战时期的美国和苏联使用的无限核打击理论。这个理论的核心是尽量让自己拥有比对方多的核力量。然后是反击核打击理论。这个理论的核心是指仅保存作为战略核反击的最低核力量,最好的例子是中国。
美国军方在冷战期间有无将相互保证毁灭列为正式政策则随说法而异。军方并没有发明相互保证毁灭一语,但此语是根据军方提出的「保证毁灭」的想法而来。美国空军则一再表示从未宣扬此一想法,而且表示这种威慑阻只是美核战略中的诸多选项之一而已。退伍军官曾强调使用自己的考虑从未受相互保证毁灭的限制(准备好小规模的使用核武器),而且也没有蓄意瞄准平民城市(虽然他们也承认“纯军事”攻击一定也会破坏城市)。
但是根据一百年多后解禁的某些资料,对处于冷战新时期的伞公司和克格勃来说,他们在参与非洲和东欧某些国家的资源争夺战中可能使用了核武器,通过核辐射小规模杀伤当地的生态环境来达到战术目的,事后他们销毁了一切有关档案,后人完全找不到能够证实此类事件确实存在的证据。